我們在做一些功德、善事的時候,如果特別有意樂,特別歡喜,也可以說(在凡夫地)特別執著地做(不是普通的執著,而是很認真、很有意樂、很歡喜),這樣善根、功德的力量會非常強大,意義非凡。但如果所做的善根、功德本身非常大、非常有意義,卻是心不甘情不願地做,也沒有意義。
現在有些人做事總說隨緣,這不是真正的隨緣,而是一種隨便,按世間的說法是不認真。不認真、不執著地做;沒有意樂、不太歡喜地做,從表面上看所做的善根、功德很大,實際上不會有那麼大。如果是很認真、很歡喜地做,雖然做的善根很小,微不足道,但意義非常大,力量也非常強,這是心態、意樂不同造成的差別。
做壞事、造惡業也是一樣。雖然煩惱習氣重,無法控制,但若是以慚愧的心態做,對相續的破壞也不會太大。而有些人把做壞事當作功德,吃喝嫖賭,坑蒙拐騙,雖然所做的惡業不是很嚴重,但是對相續的破壞非常大。
有時候我們很難做到不犯錯,也會造一些惡業,但若是能忏悔,力量不會很強大,對相續的破壞也不會很嚴重。雖然明知故犯很不好,但是有智慧的人知道怎樣依法忏悔,立即忏除業障,相續立即恢復清淨。
若是一個不明真理的愚者,盡管不是明知故犯,造的業也不是很嚴重,罪過也不是很大,但是沒有發現,也不知道怎樣去忏悔,這樣就會把惡業留在相續中,對相續的破壞非常大,所以錯了要立即忏悔。
——摘自《親友書》講記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