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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開示
印光大師:為什麼萬萬不可完全把經文編做白話?
佛經竊謂以白話解,須先列經文,後再以白話簡略注之。凡不關緊要之閒字,概不用,既明了又不枝蔓。若完全把經文編做白話,萬萬不可。何以故?以久則不得其要,而失本源故。 小說每以回名。吾人解經,自有成規,何得反效小說之用回乎?竊謂以白話解,須先列經文,後再以白話簡略注之。凡不關緊要之閒字,概不用,既明了又不枝蔓。每見有白話不幾個字,便弄成十數字,反費事。若完全把經文編做白話,萬萬不可。何以故?以久則不得其要,而失本源故。光老矣,目力不給,已於二十二年冬登新、申報(按:即新聞報、申報)半月刊,拒絕一切信劄差事。序文不能作,以無精力目力,非不願為經效勞也。即此來往信,乃以手眼二鏡強勉從事。若用其一,尚不能見。當憫光老而業重障深,不以見怪,則幸甚。以白話解用譯字,未免有僭譯經之過,不可不慎。凡說話須按事實,汝之推尊於光,何異以平民稱皇帝,欲不累我以凡濫聖之愆,何可得乎?切戒切戒!(《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五第470頁 復胡宅梵居士書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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