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更必須“用之有道”。錢財是身外之物,為五家所共有,因此不取不義之財,然而能善於理財者,卻可以將世間財換成智慧法財,取之不竭,用之無盡。
《地藏經》有一句話說:“捨一得萬報。”就是教導我們喜捨世間財物,自得福慧功德法財,亦即“播福因、得福果”。這都必須靠智慧的選擇,有的人認為:“有錢為什麼不留著自己用?為什麼要拿給別人用呢?”這就是世間人的自私心念,亦即是凡夫。
像一顆種子放在袋子中,不肯把握季節播種於土壤中,錯過生長時機就無法發揮作用,因此必須實時培育,使這顆種子發揮其生長功能,等到氣候成熟,自然有累累的果實。同樣的道理,自己親手布施,比留給子孫替我們布施的功德還大,兒孫自有兒孫福!
佛陀曾教導我們理財的方法,如何處理世間財產、培育出世法財呢?世間財物,應該分成四份:
一、供養父母,以報宏恩——萬善以孝為首,人必定要以孝為重,修學佛法也是以孝為宗,絕不能沒有孝道。所以,財產要留給四分之一孝養父母,讓父母的生活溫暖飽足,使他們自由享用,以完成父母想做的善業。
二、培育子女——生養子女要有責任心,須為他們留一份教育基金,使其能安心完成學業,因此,四分之一的財產是為子女留存養育金。
三、家庭生活——另外四分之一財產是維持日常生活安康的事業基金,應開源節流,使其綿綿不息,方為生財之道。
四、社會福利——佛陀教育我們,延續本性的良知慧命必須造福人群。我們應該用四分之一的基金奉獻於弘揚宗教正法,做社會福利善業,如此亦可進修自己的福德智慧。今生此世能夠生在福地,享受豐衣足食的生活,是因為過去生中曾經有一份造福人群的福業。佛陀希望我們的福報綿延不絕,所以鼓勵人們以四分之一財產造福人群,布施眾生結善緣。這就是捨世間財,修取永恆的法財。
願與大眾共勉,以佛陀的教育精神處理世間財產,修持福慧功德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