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父母為了兒女什麼都肯做,甚至去造業。他們的想法是,為兒女做什麼都是值得的。但是為兒女造的業,將來還是要由自己來承擔。父母為了兒女能付出一切,包括生命,但是兒女卻無法真正利益父母。
當父母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兒女或者不在身邊,或者在身邊也無能為力。人在臨終的時候,能利益自己的只有善根,能跟隨自己的只有自己修持的善法。做父母的應該清醒清醒,應該為自己著想,多積累些善根。
也許有些人會想,我把兒女帶到了這個世界上,就要對他負責,就要為他多賺錢……這種想法是多余的。曾經有這樣一個公案: 印度的波斯王有一個女兒叫善光,聰明端莊,在皇宮裡享受快樂。有一天國王跟她說:你要知道,你現在享受的一切,都是我給你的。女兒不承認,回答說:“我是憑我自己的業力感召的福報,我的福報並非是你的能力。”
國王聽後非常生氣,命令侍從找了一個乞丐,把善光嫁給了他,讓她從此獨立生活。善光並不後悔,跟著乞丐一起離開了皇宮。途中,善光問乞丐有沒有父母?乞丐說,父親先前是本城最大的長老,現在去世了,只留下自己一人以乞食為生。善光又問他,記不記得父母住的地方。他說記得,現在是一片空地,什麼也沒有,然後帶著善光到了那裡。他們在那裡挖出了很多寶藏,於是又變成了很富有的人。
國王知道了很奇怪,就去問佛陀。佛陀告訴他,善光在毗婆屍佛時代,曾經供養過佛塔,又在迦葉佛時代,用美食供養過僧眾,以此果報所感,生生世世財富圓滿。
所以兒孫自有兒孫福,即使父母不為他們賺錢,他們照樣能活得很好,照樣前途光明。若是他自己沒有福報,即使父母再為他操心,再為他賺錢,他還是會變成窮光蛋,一無所有。但是人們不明白這個道理,都拼命地給兒女賺錢,若是這樣能解決他們今生或來世的問題,也是值得的,可惜並非如此。
兒女的今生來世,兒女的命運,要靠他們自己的福報,自己的業力,父母是沒有辦法解決、沒有辦法左右的。所以為兒女造業很不值得,也是不應該的。
——摘自《親友書》講記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