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林中除設方丈和尚作為僧團的首領之外,還設有“四大班首”,即首座、西堂、後堂和堂主。他們是方丈的助手,輔佐方丈的工作。班首一般都由戒臘較長、威望較高的僧人擔任,與方丈共同組成掌管叢林大事的最高五人核心班子。他們平時住在禅堂兩側的班首寮內,有事則入方丈室共議。
四大班首
首座:其地位僅次於方丈和尚,常由叢林中德業兼修者充任。他的責任是表率叢林,輔佐方丈,人天眼目,啟迪後昆。他在禅堂帶領僧眾參禅打坐,在廚房監督執事們搞好齋飯;他模范遵守叢林清規,對違犯戒律者依規示罰。有的叢林,首座之上還有座元,為眾執事的上首。座元必須由德高望重的佛門耆宿擔任,否則,此執事之位可空缺。
西堂:地位乃次於首座,才德不愧為班首。他負有教化僧眾、宣講開示的責任。雖然高居班首之位,但處處以身作則,如同普通參學之人。
後堂:首座位居前班之首,稱前堂;他位居後班之首,故稱後堂。他的責任是扶贊宗風,為僧眾的楷模。平時不過問叢林的日常事務,但受方丈的委托,可專管某項或某些事情。
堂主:主要指禅堂堂主,一般由才德兼備、修行有素的僧人充任。他負有對寺院僧眾進行開導教化之責,地位十分重要。有的寺院,各大堂口都設有堂主,掌管本堂之事,但這不屬於班首的范圍。
八大執事
就是指五大堂口的主要負責人及其他寺院重要執事僧,包括:監院(庫房負責人)、知客(客堂負責人)、僧值(又名糾察)、維那(寺院監察)、典座(齋堂負責人)、寮元(雲水堂負責人)、衣缽(方丈堂負責人)及書記等。
各叢林根據自身的特點,所設的八大執事不盡相同。例如,當代有些叢林,接待雲水僧人很少,雲水寮形同虛設,工作多由客堂負責管理。但是,寺院經濟發展,庫房工作日顯重要,因此,在八大執事中,取掉了寮元,增加了庫頭,仍是八位。以下詳細介紹之:
監院:古代又稱監寺、院主、主首,其職責為總攬寺院庶務,他名義上只是庫房負責人,其職權又超出庫房之外。庫房總管僧眾生活和佛事的必需品,如糧食、物品、法器、香燭等,還管理山林、田莊和殿堂、房捨的修繕。在當代的一些寺院,還管理法物流通、經書印刷和素齋堂營業等,並專門設立帳庫,有會計、出納分管帳目和現金等等。監院的職責及對於寺院的重要性,《禅苑清規》卷三是這樣說的:“監院一職,總領院門諸事,如官中應副及參辭謝賀,僧集行香,相看施主、吉凶慶吊,借貸往還,院門歲計,錢谷有無,支收出入,准備逐年受用齋料米麥等,及時收買;並造醬醋,須依時節;及打油變磨等,亦當經心。”
知客:知客是佛寺客堂的主要負責人,職掌接待外來賓客的事務,他是寺院與外界聯系的紐帶,故古人喻之曰“叢林綱紐”。凡政府官員,主要施主及四方名僧大德至寺者,皆由知客或其手下執事陪同,並通知庫司,設茶茗齋馔招待,酌情引見住持。客堂除其首領知客之外,還有照客、殿主、香燈、鐘頭、鼓頭、夜巡、門頭等眾多執事。
僧值:古代未設專職,令僧人輪流值任。現代佛寺則相對固定。主要職責是代方丈管理檢查僧眾威儀。僧值必須每天領僧眾上殿課誦等,從早到晚須監督和檢查僧眾的紀律和行、立、坐、臥四種威儀,發現違犯者要進行批評和給予處罰。因此,僧值又叫糾察。
維那:原為寺院三綱之一,宋元以後寺院所設維那主管僧眾威儀,進退綱紀,實際上是寺院的監察官。維那的職權比僧值要大一些,所轄范圍也比僧值要寬泛許多。《敕修百丈清規》卷四說,維那的職權是“綱維眾僧,曲盡調攝。堂僧掛搭,辨度牒真偽。眾有爭競遺失,為辨析和會。戒臘資次,床歷圖帳,凡僧事內外,無不掌之”。若遇法會由維那點到並維持秩序。兩序出班上香時,維那要獨趨爐前揖請住持上香。舊執事卸任或新執事上任舉行法會時,由維那唱稱禮贊。有的大寺同時也設悅眾一至數員,作為維那的助手。若維那休假、缺員,悅眾可代行其職。
典座:典座是齋堂的負責人。《禅苑清規·典座》說:“典座之職,主大眾齋粥,運用道心,隨時改變,令大眾受用安樂,亦不得枉費常住齋料。及點檢廚中,不得亂有拋撒。選揀局次行者,能者當之,行令不得太嚴,嚴則擾眾。不宜太緩,緩則失職。造食之時,須親自照管,自然精潔。如打物料並齋粥味數,並預先與庫司知事商量。如醬醋淹藏收菜之類,並是典座專管,不得失時。常切提舉火燭依時。依散同利,務要均平。如合系監院、直歲、庫主所管,同共商量即可,並不須侵權亂職。”這是八大執事中最苦最累的僧職,如芙蓉道楷禅師曾任海會寺典座,常進廚房、下菜園,極為辛苦,有人問他:“煮粥蒸飯邪?”又告誡他說:“廚務勾當不易。”(《五燈會元》卷十四)
寮元:寮元為雲水堂的負責人。雲水堂又稱眾寮,是專門接待四方僧侶雲游參學的機構,只有十方叢林才設雲水堂。雲水堂中間設有“觀音龛”。雲游參學之人請求暫住名曰“掛搭”或“掛單”。寮元的地位須待於全林雲游僧的增多,現代叢林因其掛單僧較少,故雲水堂事務由客堂代理,寮元地位自然下降。因此,許多寺院“八大執事”中不再包括寮元,而由庫房執事“庫頭”代替。
衣缽:衣缽是方丈和尚的辦事機構衣缽閣的負責人,又稱衣缽侍者。《禅林象器箋》曰:“住持資具錢帛之有處,謂之衣缽閣。蓋蓄資財非僧人本志,故諱露言之,稱衣缽矣。”實際上,衣缽是方丈和尚的機要秘書和直接助手,不限於掌管資財,如《敕修百丈清規》所言:“衣缽侍者,先輩多以叢林老成之士為之。蓋能納忠救過,羅致人才,內外庶事,通變圓融,庶幾上下雍肅。”可見,衣缽之職責的廣泛及其地位的重要。
書記:書記是佛寺的簿記案牍之官,掌文翰書寫事。凡給官府的文件,與施主的書信往來,寺院的布告榜文,甚至如住持的慶吊字柬,皆出其手,即所謂住持“以專柄大法為己任,而翰墨詞章,則行請書記以職之”(《叢林兩序須知·書記須知》)。充任書記者,要求文思敏捷,楷書秀美,詞章通達,故古代一般遴選“儒釋兼通”的僧人任職,現代叢林則任用文化程度較高者當之。(當代佛教網--佛教文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