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稗類鈔》中記載,光緒年間,吳人甲(以下簡稱吳甲)在上海一個洋行裡當伙計。有一天,他奉東家之命去南市收款。半天下來,收到了一千八百多元大洋。到了中午,順路進十六鋪茶樓喝了一杯茶。回到洋行後,發現裝錢的袋子不見了,還想不起來到底掉在哪裡了。這一下嚇得臉都白了,一頭的冷汗。那年頭的一千八百大洋,省著點用,夠一般小康之家用大半輩子了。洋行東家懷疑他是私吞了錢財,回來上演這一出苦肉計,所以不斷逼問,要把他送官法辦。吳甲“百口莫能辯,遂大哭”。
這錢袋子是喝茶時掉在了十六鋪茶樓了,被後面來喝茶的浦東人乙(以下簡稱浦乙)撿到了。這位浦乙在上海租界當伙計,時運不濟,在上海灘混不下去了。那天買好了午後的船票,准備坐船回家,經過十六鋪茶樓時,也進去喝了一杯茶,與吳甲一前一後。浦乙一坐下,發現座位底下有個包裹,打開一看,竟然是一大包現大洋,一時又驚又喜,這真是天無絕人之路!正是窮愁潦倒之際,有了這一包大洋,後半生都衣食無憂了。不過興奮也就是一閃念的功夫,轉念一想,不對,財各有主,這是不義之財啊!再說了,人家丟了這麼一大筆錢,弄不好還得鬧出人命來了。一想到這兒,怕怕!算了,貧富是各人的天命,我也不貪這不義之財了,還給失主吧。
當時在喝茶的有七八個人,看著沒一個像是丟了這大筆錢的樣子。他就不動聲色地喝著茶,等著。等了一下午,“忍饑坐”,寧願餓著,沒動包裹裡面的一分錢。失主不來,他一直不敢挪步。午後的船早走了,船票也作廢了。到了掌燈時分,喝茶的人早走光了。這時一個臉色煞白的人,急急忙忙奔上樓來,後面還跟著兩個人,直奔浦乙的座位來了。來的人正是丟錢的吳甲。
原來吳甲丟錢後,費盡口舌,東家才勉強同意讓他姑且出來一路找一下試試,同時派兩個人跟著,別讓他趁機逃跑了。浦乙一看這情形,就知道等的人來了。一番核實,浦乙歸還了裝錢的袋子。吳甲感激涕零:“要不是碰到你這好心人,我都打算今晚自缢了,您就是我的救命恩人吶!”幸虧幸虧,還真差點鬧出人命了。
吳甲要拿出五分之一給他做為報酬,浦乙堅決不要,要錢就不會等你一下午。吳甲說,那就拿十分之一吧?也不答應,給百分之一,也堅辭不受。反正是一分錢報酬都不要。吳甲沒辦法了,說那就請您吃頓飯吧,浦乙也說不用了。吳甲要等著回去給東家交代,約了次日吃飯的地點,不見不散,丟下話就急匆匆地走了。
沒想到的是,頭一天堅辭不受請的浦乙意外赴約了。一進門,就對吳甲連聲道謝,連呼恩人。把吳甲弄得一愣一愣的,話說這唱的是哪一出?原來昨天為了等失主,浦乙誤了船。那船載二十三人,途中遇上大浪沉沒了,船上的人無一生還。如果如期上了船,他早就葬身魚腹了。所以說,還真得過來拜謝吳甲的救命之恩!此言一出,當時在座的人,無不啧啧稱奇。一念善心,失主與撿錢的人都逃過一場生死大劫,果然上蒼不負好心人!
洋行東家知道了浦乙這番經歷,覺得這小伙子靠得住,難得的實誠人吶!東家請浦乙給自己的洋行做賬房先生。從此浦乙就時來運轉,福至心靈,安排的什麼活兒,都做得有頭有尾、干淨利落。他的才干與誠笃,深得東家的信任與器重。東家有個女兒,“年十九,美而慧”,不久就招浦乙做了女婿。
浦乙憑著岳父的幫助和自己的勤奮與才干,經營有方,後來擁資數十萬大洋,成為上海灘上的新富翁。
點評:
一次拾金不昧,不僅救了別人一命,也救了自己一命。而且從此就改變了人生的軌跡。從混不下去了的伙計,到上海灘上的豪富。這事看似太有戲劇性,實則哪在因果之外呢?
如蘇東坡所說:“所謂豪傑之士,必有過人之節……天下有大勇者,猝然臨之而不驚,無故加之而不怒。”凡為大事者,必有靜氣。在困厄之際,能不亂了方寸;撿到巨款時,能不動聲色,處置有方;面對驟然降臨的巨大財富,能堅守良心底線,持心不動;看似巧合的避難,也懂得感恩他人。在此事上足以看出其敦厚的品行、干練的辦事能力、沉靜的心性、取捨分明的節度。從一件事上就可以看清一個人,他後來的富貴又豈是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