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宛師兄在心上蓮花群裡,聊起她外婆村裡的一位叫“嫣”的姑娘的事。嫣今年40來歲了吧,先後經歷了三段婚姻。現在感情方面又問題重重了,還不知道能不能到頭。
嫣年輕的時候學醫,性格活潑可愛。80年代末,醫生是個很好的職業,鐵飯碗,收入不錯,所以很吃香,想找她談對象的人都可以排隊了。可是嫣一個都不喜歡,偏偏看上了醫院的一位醫生。醫生大嫣十歲,已婚,孩子都5歲了。都說中年男人是年輕姑娘的毒藥,那男人成熟穩重,會疼人,有能力。那些剛入社會的青澀小伙跟他一比,什麼都不是。嫣是個愛情至上的人,認為相愛就是最大的道德。她就是喜歡,不管人家有老婆,天天厮混在一起。
很快大家都知道了,那年代,這種事是非常少有的,一時弄得滿城風雨,人人皆知。家人出面干預,她先是低頭沉默,逼急了,就說非要跟醫生在一起,否則就寧願死。父母顏面盡失,急憤攻心,卻又拿她一點辦法都沒有。原配終於受不了嫣這種絕不回頭、明裡暗裡的挑釁,離婚讓位了。留下一個五歲的女兒,嫣願意當成親生女兒養。很快嫣結婚了,生了一個兒子。尋常巷陌,柴米夫妻,貌似日子也就這般安安寧寧地過去了。
前些年流行一首歌,“你把我的女人帶走,你也不會快樂很久,總有一天你也和我一樣,感覺無辜無助無人同情的感受。”嫣帶走的是別人的男人,一樣也沒能幸福很久。平靜日子沒過兩年,聽說嫣在外面又有了人,被醫生發現,要和嫣離婚。嫣很生氣,鬧騰起來,寧死不屈的。說老公誣陷她,往她身上潑髒水。那醫生越想越氣,兩口子隔三差五地就打起來,前前後後吵鬧了四年,兩個小孩子經常嚇得哇哇哭。後來嫣的父母也沉不住氣了,也介入了,兩親家又為此大吵一場,差點沒打起來。
最後終於鬧上法庭了,法庭舉證時,醫生出人意料地拿出嫣的內衣,說嫣得了花柳病。把嫣弄得非常難堪,臉上紅一陣白一陣的。法院很快判決離婚了。就這樣,持續六年的婚姻,吵了四年,終於從同命鳥,鬧成了分飛燕。當時以為天長地久、海枯石爛的愛情,那時頂住流言與罵名、拼了命也要爭到手的這份感情,同樣沒能經得起雞零狗碎的生活與無常歲月的消磨,同樣很快就相互厭倦、彼此折磨,最終以嫣紅杏出牆這種最出人意料的方式而收場。
嫣離婚後,她父母著急。二婚一般是高不成低不就,挺難找的。好在嫣是醫生,收入相對高,工作穩定。父母不久就在鄰村物色到了一個小伙子,那小伙以前沒結過婚,為人很實誠。嫣是見過些世面的人,這種小伙子,哪裡會看在眼裡。但是父母的一再堅持,嫣最後招架不住,兩人還是結婚了。小伙子待她特別好,每天忙裡忙外,燒飯洗衣服的。但嫣始終還是看不上他,覺得特委屈了自己,小伙子在她面前是一點尊嚴都沒有。三年過去了,嫣也沒能生下一男半女,村裡的流言蜚語也漸漸多了起來。有一天,嫣的婆婆在打掃房間的時候,發現了兒子與兒媳的離婚證。婆婆跑去問兒子為什麼離婚?小伙子支支吾吾的答不上話來。嫣奪過離婚證,冷笑道:“你兒子不能生,能怪誰呢?”
嫣離開了小伙子,一年後,小伙子另娶了一個姑娘。姑娘過門一年後,得個大胖小子。這事傳到嫣這裡,讓她臉上很掛不住。
大約在兩年前吧,嫣的兒子上了初中。嫣終於再次結婚了,對方有個11歲的兒子。剛結婚時聽說還是好好的,去年嫣又和老公打架了,吵著要離婚。原來那新老公根本不是看上了嫣,而是盯上了她的財產。
其實嫣這時已經沒什麼錢了。她以前開診所,因為農村醫療改革,不允許個人開了。嫣被分配去醫療站上班,每個月1500元,還帶個讀初中的孩子。原來賺的錢,這些年花得七七八八了,還有一些借了出去,一時要不回來。現在嫣自己連房子也沒有,住在娘家廚房隔壁的小房子裡。那男人為財而來,算計落空了,個中境遇可以想象得到。嫣陷在其中,進退不得,不得不經常忍受著第三任丈夫的打罵。經歷這些事下來,嫣整個人都萎靡了一圈。40歲的人,一身的病,看起來像50多歲了。
她一直問講述這個事的阿宛:為什麼自己的婚姻這麼不順,為什麼我想好好的過個日子,都會無緣無故的吵架,無緣無故的就鬧?
點評:
回溯嫣的人生之路,從青蔥年華,到人生向暮,看得最重的是情字,傷得最重的也是情字。從當年為了自己的愛,無視別人的存在,義無反顧地橫刀奪愛之後,她自己的情愛之路,就進入一個身不由己的惡性循環之中,越陷越深,終至不可自拔。
很多人種種的不如意,追尋下來,都有個不干淨的源頭。一旦啟動,在不當觀念的牽引下,就漸行漸遠,越來越失控了。病痛纏身之際,還記得當年殺生時的淡漠與口腹之快嗎?夫妻交惡之時,還記得青春年少時情與性上的放任嗎?深陷債務深淵時,還記得一直潛藏心底的那份不當貪念嗎......沒有哪一件事沒有一個源頭,所有的播種與耕耘,最後都會有收成進倉;所有的放縱與奢華,最後都要自己親手買單。正如《紅樓夢》說的:正是加減乘除,上有蒼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