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之所以具有平衡人的內在情感、促進社會和諧的功能,是因為樂源於天地自然的和諧與秩序。所以真正偉大的音樂能夠成功的類比自然的和諧,只有這樣的音樂才是有意義的、可取的。所以在《樂記》中說:“樂者,天地之和也。”音樂的普遍流行,可以在人民中間建立起一種平和的氣氛。“是故樂在宗廟之中,君臣上下同聽之,則莫不和敬;在族長鄉裡之中,長幼同聽之,則莫不和順;在閨門之內,父子兄弟同聽之,則莫不和親。故樂者,所以合和父子君臣,附親萬民,是先王立樂之方也。”這段話就是告訴我們,音樂在宗廟中演奏,君臣上下一同聽這樣的音樂,就無不和諧恭敬;在宗族鄉黨中演奏,長幼一同聽這個音樂,就無不和諧依順;在家門之內演奏,父子兄弟一同聽這個音樂,就無不和睦親密。所以說音樂是為了和諧父子君臣之間的關系,而使萬民歸附親順的,這才是古代聖王立樂的宗旨所在。總之,音樂的目的就是為了達到和。
京劇和現在的流行歌曲相比有什麼不同?它對於陶冶人的性情,培養人的浩然正氣特別的有幫助。所以你看這些學京劇的小孩非常的穩重、落落大方,不像那些喜歡唱流行歌曲的,特別是喜歡搖滾樂的那個孩子蹦蹦跳跳。而且京劇裡邊的內容都是宣講五倫八德的道理,倡導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所以古代的婦女沒有讀多少聖賢書,但是她做人懂得忠孝節義,懂得孝敬公婆,懂得對丈夫有恩義、有道義、有情義,她有貞操觀念。這是什麼原因?都是因為受了這些民間戲劇、這些民間藝術的影響。所以“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對於社會風氣的倡導,音樂確實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摘自劉余莉老師《群書治要360講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