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是一種客觀規律,不管你出於什麼心,客觀效果一樣。就如遵守法律,出於怕坐牢的心態與出於道德高尚而遵紀守法都是同樣的客觀效果。
人的自制力是有限的,能做君子多半是誘惑力還不夠大,或環境沒有把你逼到那個程度。這條道德底線是隨時升降的,是沒有硬性約束的,這條線是靠不住的。而因果是一條剛性底線,信因果的人是絕不敢跨過去。
經濟學中,利益驅動是永恆的主題。而在因果面前,同樣離不了一個驅動因素,趨利避害是生物的本性,畢竟這個世界不能靠所有人的道德高尚來支撐。
比如在認為足夠安全的情況下,做一件壞事能得到巨大的利益,相信沒有因果觀念的人,相當大的一部分人都會選擇去做。而相信因果的人,借他一百個膽他也不敢。他知道這是不義之財,知道必然承受其果報,知道舉頭三尺有神明,知道逃得過一切逃不過因果,所以絕不敢拿這種不義之財。這就等於多出一條底線。這條多出來的底線,對社會是有益還是有害?
有求之施經常在做,這對社會也是有客觀利益的。做善事的過程,實際上是培養慈悲心的過程。人做善事,剛開始也許是有求而為之,但做得多了,就成了一種自覺行為,心態變得越來越寬廣與仁慈。慈悲心不是天生的,也是要培養的。
比如我自己放生,剛開始也是為了達到某種目的去放。但放的過程中,就不自覺地把它們當成了有血有肉有情感的生命,就多出來了一點不忍的念頭,進而對一切生命都不忍傷害,只要力所能及,我都願意給一點幫助。對錢財也慢慢看淡了,許多看不開的事也慢慢放下了,心境越來越開闊與安寧。我認為這就是放生過程對自己心性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