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佛教的真理?廣義的說,如來一代教說,三藏十二部經典,契理契機的道理,都是真理。綜合其法要,可歸納為:
一、苦聚
苦,通常是指我們受到業、妄想、煩惱的控制,而有五陰熾盛身心痛苦的感受;所謂“苦受”固然是“苦苦”,“樂受”也會“壞苦”,“不苦不樂受”也會“行苦”。
總之,四大五蘊所積聚的人生就是苦聚,苦聚是人生的實相。所以,必須尋找滅苦的方法,才能超越娑婆苦海,從憂悲苦惱中得到解脫,也就是“照見五蘊皆空”,才能離開苦聚。
二、無常
是指世間的萬象,無一不是在剎那生滅變化中,沒有一樣是常住不變的。
例如:一年有春夏秋冬的更替,人有生老病死的轉化,器世間山河大地有成住壞空的現象,心念有生住異滅的遷流,這些都說明了世間一切都是剎那無常。
雖然如此,“無常”也不一定都是不好的,幸福的人生是無常,窮困的人生也是無常,唯有超越世間無常,才能獲得永恆自在。
三、無我
所謂“我”,是主宰和實體的意思,但實際上並沒有一個真正可以主宰的“我”,或是可依賴的“我”。因為“我”不能自由,不能自主,更沒有實體。吾人要求青春永駐,希望永遠幸福安樂,哪裡能如我所願呢!
所以佛教講“諸法無我”,是認為宇宙萬有皆是因緣和合所生,不能單一、獨立或自我單獨的存在,人生要超越“假我”的執著,才能證得“真我”的自性涅槃。
四、空性
所謂“空性”,並非指存在的東西忽然變得不存在了,而是指一切事物的存在,是無自性的,沒有不變不滅的實體,所以空性才是實相。
佛陀說:“物質的存在如泡粒,感受如水泡,表象如陽焰,意欲行為如芭蕉,識別作用如幻化。”唯有離開錯誤虛幻的認知,才能證悟生滅緣起的空性。
五、業感
業,是指“行為”、“行動”或“造作”的意思,它包括身體、語言、思想三業。
“業”,無論善惡好壞,都會產生一種力量,能驅使我們去造作新的行為,而新的行為又會產生新的力量。如此行為生力量,力量又推動行為,輾轉相生,就形成了業力輪回。
所謂自作自受,就是有情生死流轉的動力,由此形成了惑、業、苦,不斷循環,相互地糾纏。
六、因果
因果是指宇宙生滅變化的法則。
《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八說:“已作不失,未作不得。”
這揭示了佛教因果論的特點,說明萬事萬物都是仗“因”托“緣”,才有“果”的生起。而此“果”又成為“因”,等待緣聚合又生他果,如是相依相攝,因緣果報形成森羅萬象、無窮無盡的世界。
七、緣起
即“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是說明世間萬物彼此依待而存在的法則。
世間一切的事物,既非憑空而有,也不能單獨存在,必須依靠種種因緣條件和合才能現起和存在,一旦組成的因緣散失,事物本身也就不復存在。
八、中道
中道就是超越有無、增減、善惡、愛憎等二邊的極端,如人生熱烘烘的一味追求欲望享樂,或冷冰冰的捨離一切,執持苦行,都是不恰當的,應離開邪見執著,而行不偏於左右任何一方的中正之道——“中道”。
但吾人也不能將“中道”誤以為是折中之道、中庸之道。中道應以般若智慧來調和事理,融和有無;中道是以般若智慧來導正吾人的行為,趨向解脫之道。
九、般若
是指向人生正途的光明法炬。有了般若,才能照見緣起性空,洞悉事事物物的無常、無我,而能知苦滅苦。
佛教所講的一切法,凡無般若,皆為世法,一切法有了般若,才是佛法。
如“布施”而有般若,才能三輪體空;“持戒”而有般若,才能饒益眾生;“忍辱”而有般若,才能無生法忍;“精進”而有般若,才能奮而不懈;“禅定”而有般若,才能證悟覺道。
般若就是一種能透徹宇宙真相的智慧。
十、涅槃
涅槃是滅除一切痛苦的究極理想境地,是淨化貪愛,捨諸執著,拔除煩惱,息滅欲念的世界,進而到一大總相的常寂光世界。
當吾人透過佛法的修持,擁有般若的慧解,捨棄貪瞋癡煩惱的束縛時,當下就能獲得清淨自在的涅槃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