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中講:“一切眾生從無始來,迷己為物,失於本心,為物所轉。”我們眾生把自己真正的、本來的面目,或者說真如自性,迷失在外面的五欲、六塵當中了,被外面的色聲香味觸法所轉了。
我們本具的如來藏光明,可以說是照天照地、照遍法界的,但是因為我們為物所轉,因外在的境界而起分別心,所以本具的如來藏光明就隱沒了,最後就粘在外在一些小小的法上,對它生大小、高低、美丑等諸多分別。就像蒼蠅為了吃鼻涕而被粘住動彈不得一樣,我們粘在外境上起分別、執著之後也是動彈不得。
《楞嚴經》中有四個字:“粘妄發光”,簡單地說,就是粘在妄境所發的光上面。既然是妄光,就不是真光,不是真正的如來藏光明。當然,這個妄光也是依如來藏光明這個本體而起用,但是現在因為貪嗔執著而迷失了,所以起到了妄光的作用——極小如瑩火蟲一般的、一丁點的光明。
了知這些道理後就可以知道,其實修行也非常簡單。我們對外在的一切法,一色、一聲、一香乃至所有的色聲香味觸法,都不要起分別執著就可以了。不要以為真的有高低、美丑、粗細、大小等等,實際上沒有這些差別。
如果我們用般若空性、勝義理論去觀察,每一個法都不是在我們心外獨立存在的,每一個法都不是真實的、永遠固定不變的,它是依我們的心顯現的,所以你不要把它當真。比如你眼前看到的杯子、桌子,好像有大小差別,實際上都是我們的妄想分別心,本來是沒有差別的。
就如《楞嚴經》中所說:“若能轉物,則同如來,身心圓明,不動道場。於一毛端,遍能含受,十方國土。”只要你能轉物,不被物所轉,在一毫端,也就是在汗毛頭上,十方國土都能包容含受。這跟《觀經》“見此菩薩一毛孔光,即見十方無量諸佛淨妙光明”所講的道理,可以說是一模一樣的。
所以,修行的原理就是這麼簡單。當然,說簡單實際上也不簡單,因為無始以來我們的分別心是根深蒂固的,起心動念都在分別、執著當中,讓你一下子離開執著,那可以說比登天還難。
但是,只要我們隨時反觀自己、錯了馬上反省、修正,起了妄念分別了,馬上給予打破。只要這樣念起即覺、念念觀照,慢慢地、一點一滴地,原來根深蒂固的分別心也是能夠打破的。打破了,你當下就能悟入真如自性;悟入之後,你本來照天照地、遍照法界的如來藏光明自然也就開顯出來了,就是這麼簡單。
仁禅法師《觀經四帖疏講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