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薩應代一切眾生受加毀辱,惡事向自己,好事與他人,若自揚己德,隱他人好事,令他人受毀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梵網經菩薩戒本》
自己有一點點的功德,到處去宣說,這本身就是一種過失;在沒有特殊的情況下,一定要將自己的功德隱藏保密起來,這本身就是一種功德。
《達摩祖師傳》中,素有菩薩皇帝之稱的梁武帝與達摩祖師研討佛法。皇帝得意道:“自朕登基以來,修佛寺、造佛像,抄寫經卷,供養僧侶無數,敢問大師,朕有何功德?”祖師面無表情,淡然道:無功無德!
為什麼無功無德呢?功德毀壞之因有四種,其中一個就是宣揚功德。在沒有特殊意義的情況下宣說自己的功德,很容易毀損功德。作為修行人,作為佛門弟子,必須要隱密自己的功德,在沒有特殊意義的情況下不能宣說。不僅僅是功德,即便是積累了一些善根、福德,或者做了一些好事、善事,也不能輕易宣說,一定要隱藏起來。
其實凡夫的言行舉止,包括每一個起心動念都是造業,我們所認為的功德也不一定是什麼功德。就算稍微有一些功德,但是與佛菩薩、上師三寶的功德相比都是微不足道的,有什麼可宣揚的呢?自己有一點點功德,然後到處去宣說,這本身就是一種過失,別人也能看出來你內心的一些雜念,這都是不如法的。在沒有特殊意義的情況下,一定要將自己的功德隱藏起來。隱藏功德,這本身就是一種功德。
靜坐常思己過,閒談應論人德。我們不能看自己的功德,要看自己的過失;我們不能看他人的過失,要看他人的功德,這樣才能慢慢地學到他人的功德,進而將他人所有的功德納入自己的相續中。最後,自己所有的過失都能消失殆盡,所有的功德都將日臻圓滿。
隱秘自己之功德
損壞功德的方面有很多種,比如嗔心、邪見、顛倒回向、宣傳自己的功德,都會損減功德。
隱藏自己的功德,才能逐漸積累。如果為求名聲,經常宣傳自己的功德,讓天下人都知道,這樣功德就會以暴光而消失。這個道理大家要明白。萬物的孕育都要隱藏,才能深厚,如果暴露,很快就會消亡。
我們看看,胎兒都是深藏在母胎裡面,而且要經十月才能孕育成人;釀酒也是要密封,不能漏氣;一切草木的根都是隱藏在地下,而且扎根越深,生命力越旺盛;通過這些比喻,大家應當懂得,功德是要潛藏隱密,才能不斷增長積聚。
所以,古人教我們積“陰德”,作了善事,要不留名,不居功,不自己宣傳,這樣才能與道相應。如同雁過長空,不留一點痕跡,我們作功德,不要在心裡耽著,作了好象沒事一樣,這樣才清淨。如果作了一點功德,天天都執著,天天都在嘴邊,見人都要宣傳一遍,這樣也不會有很大功德,因為功德都因你的口舌而漏盡了。
從修行產生的驗相、證相上來說,也不能隨便講,講了境界就容易消失。這是緣起上很微妙的地方。但是現代人和古人的作法完全相反,稍有功德,就想讓天下人都知道,不需別人宣傳,自己首先就作廣告,而且有一點功德,宣傳起來可以放大十倍。這樣只是貪求名聲而已,最後一定會敗亡的。有些凡夫人公然自稱是某菩薩的化身、得了登地等等,這樣說上人法妄語,根本戒都會破掉。
隱秘他人之過失
我們看大地的器量非常大,能夠包容一切,在大地上放不淨糞,大地也能容;車馬在大地上行走,大地也能持。而水要是太清了,裡面反而養不了魚。這是表示有包容才能有福德。如果一個人對自己要求很嚴,對別人非常寬厚,那就是有福德的相。
每個人都有自尊心,有了過失,都不願意讓人知道,都不願意有惡名。假如不隱惡,讓惡名輾轉傳播,那就會使人無地自容。所以,古人說:聞人人有過,如聞父母之名,耳可得而聞,口不可得而言。然而輕薄之人,往往愛聽他人過失,而且聽了之後,喜歡添枝加葉到處宣揚,這樣壞人名聲,一定會遭惡報。
清朝有位王吉武,有一年秋試,他考取後,天晚從遠路返家,快到家時,遇一醉漢,抓住他問:“你是誰?”取刀就要殺。王吉武說:“我是王某,就是新科考取的人。”醉漢說:“我就是要殺死你。”說完瘋狂撲來。當時有鄰居跑來救護,王吉武才逃脫出來,但他回家後,這件事根本沒有和家人說。
第二天,醉漢醒來,憶起昨晚之事,心裡很害怕,認為吉武會上告他,就和幾個鄰居趕緊上門謝罪。但是吉武閉門不見,好像昨晚無事一樣。這些人不知其意,都疑惑而回。
王吉武的涵養很深,能夠寬容人,他受到醉漢攻擊,不但不和他計較,對家人也只字不提,這是以善心隱人之惡的境界。
所以,能夠包容人,自己首先作出榜樣來,久而久之,有過失的人自己就會慚愧,不求無過而他的過失自然會減少。如果不能容人,強求他無過,反而他的過失會越來越多。這個隱惡揚善是作人很基本的修養,是賢善人格很重要的一個方面。
《菩薩寶鬘論》中說:發露自己之過患,不覓他人之過失,隱藏自己之功德,宣揚他人之功德。對自己,應當多講過失,隱藏功德;對待他人,應當多講功德,不宣揚過失。常見他人過失,就是諸惡之門;常見自己過失,就是諸善之門。
所以,六祖說:常見自己過,與道即相當。
印光大師也教導我們,要常見自己是凡夫,看一切人都是佛菩薩,靜坐常思己過,閒談不論人非。這樣作才會與道相應。否則,日日自贊毀他,菩薩戒也會破掉。《梵網經菩薩戒本》說:“菩薩應代一切眾生受加毀辱,惡事向自己,好事與他人,若自揚己德,隱他人好事,令他人受毀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文 | 網絡
編輯 | 慧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