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的分類:業可分為很多種類。
1、以身,口,意三業來分。
①身業:身體的行動是一種造作,故身體的行為就是身業。
②口業:用心驅使口講話,是一種行為造作,故講話是口業。
③意業:我們的思想,也是一種造作,故驅使心去思維事物,就是意業。身,口,意三業的真正造業的主因是意,也既是我們的心。故有身,口業,必然會有意業存在,有意業未必有身,口業。
2、以業的性質來分。
①善業:我們造作的一切行為,事情,將來會形成好的果報。
②惡業:我們造作的一切行為,事情,將來會形成惡的果報。
③無記業:我們造作的一切行為,它不是善的,也不是惡的。比如走路,扒 癢,這其中無善亦無惡,那只是你身體癢,就很自然,很習慣的扒了一下, 這就是無記業。有人說無記業沒有果報,這是不正確的,大乘佛教認為,無記業是有果報的,比如說,在一起飛機意外失事的事件中,當時機師並 沒有生起殺害搭客之心,但是當一些搭客在命終時,可能生起嗔心,怪罪於機師,認為這是他的疏忽所致,將來那位機師就可能要受到果報。善惡是指我們的心起善或起惡心而言,但有時候並非完全如此。我們有時候會因為愚癡而起善心造惡業。比如說,有人病的很痛苦,你起善心殺了他,殺人是惡業,以後要受惡的果報,但你卻以為幫他脫離苦海,解脫了。依佛教的因果業報來說,這只是使他要受的病苦,延遲到下一世罷了。所以善惡業有時候並不因為我們的心是善或惡,而是要以果報來決定才是最正確的!
3、以共業與不共業來分:
①共業:我們造一些業,互相影響,關系密切,大家一起受果報,稱為共業。
②不共業:我們造一些業,只影響個人的身心,個人受報,稱為不共業。每人的身心都是不共業所形成的果報,比如我們內心的思維,別人是不能 和我們共同享用的;有比如我們共用佛堂來聽聞佛法,同住在新加坡等, 此皆是我們的共業。但共業中有不共業,比如新加坡人有不同的家庭,每個人享用自己的家庭物資,享受自己的家庭生活,這就是共業中的不共業, 他們造了某些同樣的業,共業組織家庭,就生活在一起,那就是共業。
4、以定業與不定業來分:
①定業:有些業的“果報”與“受報的時間”都以肯定,稱為共業。比如殺人,果報是將來墜入地獄,稱為報定;如果墜入地獄的時間也肯定,稱為定業。如果墜入地獄的時間不肯定,稱為不定業。在佛經中說,殺父母親的業是逆罪,死後下一世必定墜入地獄,稱為定業。
②不定業:有一些業的“果報”與“受報的時間”都不肯定,稱為不定業。經常聽說拜佛忏悔消業障,如果我們有深入經藏的話,就知道佛陀有三不能,其中一項就是“定業佛不能轉”比如殺父殺母,定業不能轉,今生死後必定墜入地獄,任有你怎樣拜佛忏悔,都無法改變它的果報。但是不定業就不同,可以通過拜佛忏悔,修行來改變它。所以有許多人想靠忏悔來把一切的業消滅掉,這是不可能的。有些定業沒辦法轉,一定要受報,那佛陀不是很差勁,沒有能力嗎?那也不是這樣說,佛世時有一位阿 世王,他殺父篡位,後來忏悔皈依佛教,在他死後,墜入地獄,但是很快就脫離地獄之苦,這是因為他遇到佛陀,皈依三寶,求佛忏悔等種種善根因緣,是他的定業有如此的改變,但“墜入地獄”的這一定業一定是要受的。
5、以引業與滿業來分:
①引業:我們造了某些業,可是今生死後到六道中的某一道出世,稱為引業。
②滿業:我們投生到某一道,必須要有一些業報,使這一生的業報完滿,稱為滿業。我們今世做人,就是過去世造了投生到人道中做人的引業,但每個人的果報都不一樣,所以除了引業之外,還有其他的業,這種種業與引業配合起來,才圓滿我們這個人生,這些業報,稱為滿業。又比如我們造很大的善業,可升天,享受天上的果報;如果造了很大的惡業,也可使我們墜落到地獄中受苦,這就是引業,但墜入地獄的每個眾生的業報有不同,此為滿業。業的分類很多,現在只講這些,它們之間都有關系,比如身口意三業,有分善惡與無記,就是說身業有善惡與無記,口業有善惡與無記,意業有善惡與無記。身業有共與不共業;口業有共與不共業;意業有共與不共業,它們之間都有關系。(當代佛教網--佛教文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