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同修讀《地藏經》中遇到疑惑,請教老師。
同修甲:【復次長者,如是罪業眾生,命終之後,眷屬骨肉為修營齋,資助業道。未齋食竟,及營齋之次,米泔菜葉,不棄於地;乃至諸食未獻佛僧,勿得先食。如有違食及不精勤,是命終人,了不得力。】
老師,為什麼這裡這麼嚴格,為臨終人做的這些難獲得利益?前面說“廣造眾善”,可以“得升人天”;“長者,未來現在諸眾生等,臨命終日,得聞一佛名、一菩薩名、一辟支佛名,不問有罪無罪,悉得解脫”。看著這些好像很容易做,但是到了後面說“了不得力”。老師,我想明白了,這些也都是有門檻的。後面說到的是修營齋這個具體的事情,需要怎麼做才能拿到利益?
人間天:有什麼不清晰的?只是覺得,為什麼這樣難?
同修甲:是的,老師。但是這個具體的事情,為什麼這麼做了就不得利益了呢?其實讀到這,一直有疑問。
人間天:首先,各位要注意敬齋得福的前提:“如是罪業眾生”,換而言之,這個時候不是你有福報,再做一點,得了一些,來個錦上添花。
現在的情況是雪中送炭的問題:
這個亡人的情況本來應該很慘,全指望敬齋轉變這個局面呢!
人們在過程裡不恭敬、不精勤、不珍惜點滴福報,你是做了,走了一個過場,但那個亡人就慘了。
此亡人得利的來源是什麼?
依然是福報回向,雖然沒說回向的話,但就是為他做的,那就是回向給他的。
在這個過程裡,亡人是有罪在前的。
理論上我們應該針對他的罪業消除,這才是正路,才能正確地使他免離地獄之苦。
不問其罪,只用福報填大坑,這是什麼路數?
這就要靠佛菩薩慈悲了。
幫你可以,不幫你也沒什麼不對,因為你做的事情並不對路,所以不是百分百必須獲得效果的。
既然這個方法有如此問題,為什麼經文裡又給出了這個方法?
因為對普羅大眾來說,想知道自己犯了什麼錯,已經很難了,如光目的母親知道自己吃魚鱉之屬是罪嗎?光目知道毀罵是罪嗎?
如果再告訴你,你要仔細地分別犯了什麼錯,然後針對解決,這路線就太長。
如果一個人去世了,另外的人怎麼可能知道他一生都犯了什麼錯呢?
這顯然是不現實的,也是根本沒有操作性可言的。
對一個沒有操作性可言的事情,但大眾又有利益親人亡者的意願,怎麼辦?
最容易做,也就是拿福報回向,來對沖,來填大坑了。
我們來理清楚這個局面——
本來你做的事情就不是百分百獲得這個效果的,雖然可以這樣做,但也要足夠虔誠、努力,促動佛菩薩的慈悲,得些許利益,從而利益亡人。
如果在做的過程裡,還有不合適的聲音、不珍惜福報的現象、不重視的情況,沒有效果、毫無利益,又有什麼不對呢?
為什麼婆羅門女可以感得覺華定自在王如來回應他?因為她憶母之情,超越了正常眾生的水平。
換而言之,如果只是正常地表達一下憶念的情緒、痛苦悲傷的情緒,佛會應聲嗎?
她不能感得佛做出回應。
你沒辦法感得佛菩薩做出回應,你的效果哪裡來?
所以,這個敬齋的方法,其實就是一個感得佛菩薩出手的方法。
如果這裡面各種地方、各個環節有打折的情況,做得拖泥帶水的,最後的效果從哪裡來?
同修乙:老師,臨命終人得聞一佛名、一菩薩名、一辟支佛名,不問有罪無罪,悉得解脫。這相比修營齋得利益大些?
人間天:其中,有一個條件是“聞在本識”啊!
你聽是聽了,但是沒入耳,沒進心裡面,也滅無量罪嗎?
只是這個“聞在本識”,在前面有強調,後面就不怎麼強調了,是為簡潔而省略的內容。
但我們讀經那麼多,還按原文省略了的來解讀,就不合適了。
想幫他滅罪,外力的所有努力只占1/7 ,他自己不配合、不跟隨、不被促動,外在所有的努力就是1/7,有效果,但不產生絕對性影響。
你想讓他滅罪,他自己不參與,你老大貴姓啊?
如果他自己不參與,你一努力就把他的罪滅了,你就比佛還厲害了?!
佛都做不了的事情,我們可能做得出來嗎?
做了,也是妄想!
所以,有同修問:領眾念佛要不要帶發願?
我說:這個情況下是機緣不成熟的眾生為主,要解決他得更多利益的事情,此時帶發願,並不合適。
做,行不行?
可以試試。
但理論上不可能是百分百獲得效果的事情。
那個不是百分百獲得效果的方法,靠什麼更大機會獲得?
就是靠虔誠、靠精進、靠非常人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