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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事例二則:深刻教訓,貪字終成貧,千萬不要占別人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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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果事例二則:深刻教訓,貪字終成貧,千萬不要占別人的便宜!  

  因果事例一:撿錢不還,失主自殺,全家遭遇慘烈報應。

  摘錄自地藏論壇

  我們生活的小山村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時還有很多人家吃了上頓沒下頓的,每戶人家都有五六個小孩,只有我們家是倆個子,加上父親有份社企的工作,我們家的生活沒有壓力並且生活的很好,常有肉吃,這在農村是讓人眼紅的,所以常常有左右鄰居來我們家借油和米。我印象中大伯母(叔伯的)常來我們家借,母親總是將米和油裝得滿些給她,我們家就母親一個人干農活,很多時伯母總來幫忙,伯母命很苦,生了四個女兒兩個兒子,有個婆婆癱瘓在床,母親總說伯母是個可憐人。

  他們的大兒子和我一樣大,長得高大白淨,那年伯父幫親戚拆房子,牆到下來砸斷了腿,在住院的時候,有天我伯母去交醫藥費,在伯母前面有個14歲左右男孩拿錢時掉了一卷錢,當時我伯母用腳踩住錢,男孩走了她撿起錢,後來男孩回來找,有問到她,她說沒撿到,男孩在醫院哭著說,說誰撿到分回一半給他,好像是70塊錢,在那個米一毛四分一斤的年代,70元是一家人半年的糧食錢啊!男孩一邊哭一邊說:他父母在他很小的時候雙亡,舅舅舅媽收養他,現在錢丟了只有死路一條,在這種情況下伯母都沒交出錢。聽說男孩在回家的路上跳池塘自殺了,在我們那個地方很多小型池塘。

  說回伯母家,從那件事之後,她大兒子就得了癫痫病,每年發作一次,發作時打父母,打碎家裡值錢的東西,到二十幾歲時去一個小河洗衣服,可能發病了,掉河裡淹死了。

  她的二女兒很漂亮溫柔,在我小時候她常帶我玩,找了個對象,沒結婚二女兒就生病,花了很多錢也醫不好,後來懷孕了,孩子沒岀生二女兒死了。多年後伯母也患胃癌去世。她的小女兒前幾年也得了一種病,腦萎縮很嚴重。我學佛後夢見伯母幾次,念過地藏經給她,心裡一直想寫這件事,希望人們看了能明白因果不虛。

  如果此文有一點功德,盡數回向伯母和那男孩解冤釋結,離苦得樂,回向堂妹身體早日康復。撿錢那段是母親和我說的,應是伯母和母親關系好和母親說的當時情況,母親記憶向來非常好,頂禮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  

  因果事例二:深刻教訓,千萬千萬不要占別人的便宜!

  師兄,我有發生在我身上的因果事需要和您說,同時我也希望師兄把它傳播出去讓更多的人知道,但希望師兄隱去我的頭像和微信號。

  事情是這樣的,我今早和別人因為賣貨買貨發生了口角,然後產生了肢體沖突,我把對方的臉給撓了。後來對方報了警,隨後去派出所解決。然後對方張口要一千,我只同意給她二百。後來經過協商我還是賠了八百。明明知道這是訛詐。那女的一會讓我帶她去整容,一會說一個心髒不好。後來為了了事,我協商八百元解決了。

  我是念過佛經的,深知業力比神通大,佛菩薩慈悲,沒讓訛更多已經很不錯了。

  回來的路上我突然想起來,前段時間我老公撿到顧客掉的一千元。我當時叫他還他不願意,還罵我傻。我後來也動心了,拿著這個錢交了孩子的園費。園費交了八百。當時那個顧客以為自己丟了八百而不是一千,其實是一千。

  真也奇怪,交了八百後剩下二百我就存卡裡了。然後遇到有隨喜法會的隨喜一百,遇到建佛像的隨喜一百,這兩項正好也是二百。

  所以說冥冥之中,來路不正的錢不能花。我覺得自己值得慶幸啊,因為報應來的早,晚點就有利息,就會更嚴重的。感恩佛菩薩。我忏悔一切罪過,我會把撿的這八百元陸續的做功德回向給失主。希望廣大網友能吸取教訓。

  如果我把此文公布會對大家有所幫助的話,那麼這個小功德回向給那位失主。南無釋迦摩尼佛,南無大慈大悲觀世音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  

  古語:不問自取視為賊也。所以佛經裡,偷盜又稱不予取。 將不屬於自己,而是屬於他人的東西 (包括有形的無形的),在沒有經過他人同意的情況下,通過某種手段將它占為己有,這就是偷盜。偷盜可以分三種:強權不予取,盜竊不予取,欺诳不予取。

  第一、強權不予取。通過自己的勢力權力,用強硬的手段奪占別人的東西。比如君主不依靠合法稅收,而是通過權勢非法獲取,或憑借暴力手段掠奪別人的財物;掌握權力的人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偷稅漏稅等。

  第二、盜竊不予取。在暗地裡偷偷摸摸地竊取別人的東西,別人看不見,就趕緊拿。

  第三、欺诳不予取。通過欺诳、詐騙的手段占有別人的東西。做生意的人很容易犯這個戒。

  一般來說,偷盜,那怕一時得到短暫的富貴,但最終的果報卻是貧乏。比如投生餓鬼道中,感受一切所需都缺乏的痛苦。或是在畜生道中,被奴役、被屠殺賣肉還債。好不容易出來,轉生為人了,還要感受貧困的果報,自己擁有的財物也容易丟失,容易被別人偷盜或侵占。

  《分別善惡報應經》:

  復雲何業獲報孤貧。有十種業。雲何十種。一恆行劫盜。二勸他劫盜。三贊歎劫盜。四隨喜劫盜。五毀謗父母。六謗讟聖賢。七障礙他施。八嫉他名利。九悭吝財物。十輕毀三寶願常饑馑。如是十種獲報孤貧。

  復雲何業獲大福德。有十種業。雲何十種。一離劫盜。二離勸他非。三離隨喜盜。四孝養父母。五信崇聖賢。六慶他名利。七廣行惠施。八不嫉名利。九不悭財寶愛恤孤貧。十供養三寶。如是十種獲福廣大。

  《佛說分別善惡所起經》:

  佛言:人於世間,偷盜劫人,強取他人財物,求利不以道理,欺詐取財物,輕秤小斗短尺欺人,若以重秤大斗長尺侵人,道中捨遺取非其財,負債借貸不歸,抵觸以行互人,從是得五惡。何等五?

  一者財物日耗減,

  二者王法所疾,覺知當辜,少有脫者,

  三者若身未嘗安歸,常懷恐怖,亦自欺身,

  四者死後,魂魄入太山地獄中,太山地獄中,考治數千萬毒,隨所作受罪,

  五者從獄中來出,隨所負輕重償債,或有作奴婢償者,或作牛馬騾驢駱駝償者,或作豬羊鵝鴨雞犬償者,諸禽獸魚鱉之屬,皆是負債者,經言債不腐朽所謂也,今見有下賤畜生之屬,皆由故世宿命貪利,強取人財物所致也,畜生勤苦如是,見在分明,慎莫取他人財物。

 

  若有功德回向法界、回向六親眷屬、回向所有眾生:

  生生世世,永遠得聞正法、聞即信受、發菩提心、斷惡行善、滅盡一切惡業、遠離五逆十惡、消災解難、離苦得樂、成就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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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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