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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開示
印光大師:《華嚴經》、《法華經》之奧秘
《華嚴》一經,王於三藏,末後一著,歸重願王。但宜尊重《華嚴》,不可小視余經。以諸大乘經,皆以實相為經體故。《華嚴》之大,以其稱性直談界外大法,不攝二乘等故。 《法華》之妙,在於會三歸一,開權顯實,開跡顯本處故。台宗謂《法華》純圓獨妙,《華嚴》猶兼乎權。(即指住、行、向、地、等覺而言) 然佛於《法華》贊《法華》為經王,於《華嚴》亦然。豈後世宏經者,必須決定於五大部,分出此高彼下,不許經經偏贊乎。修禅宗者贊禅宗,修淨土者贊淨土。不如是,不能生人正信,起人景仰。但宜善會其義,不可以詞害意。 節選自《增廣印光法師文鈔卷第一》:“復永嘉某居士書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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