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念祖:
(一)任何一個人,如果不願意醉生夢死,一直糊塗到進火葬場,那就首先必須明白這一件事:為什麼要活著?活著是為了解決什麼問題?
人身難得,哪方面難得?天比人聰明,有福有壽;天比人好,為什麼不說天身難得?因為在解決根本問題來說,天身不如人身。天人享樂放逸,不像人能精進;人身難得而易失,一失人身,萬劫難復。這就是說,解決問題的最好機會是人身,但這個機會如電光石火,稍縱即逝。三途一報五千劫,如何得了!因此第一個問題很明顯,活著就是為解決生死,也就是抓住這一生機會永超生死。
(二)‘眼前都是生死事’,既然活著便必然有這些事。表面看來,這些事與出生死有矛盾。怎麼辦?道理很明白。人不能都出家,出家也不能離開衣食住行與社會聯系。所以要抓綱,一綱舉萬目張,一領提全衣順。所以在頭腦中要有出生死這條綱。萬變不離其宗,萬目皆隨於綱,世法和佛法就打成一片。例如,要做好工作,為了什麼?如果其目的、動機落在佛法上,那麼你所做的工作,也就是佛的工作。反言之,如果你在佛教道場中,忙得腳跟不點地,可是,內心深處,是個人打算,是利用佛教求名、求利,那就是在欺騙佛,表面是佛教徒,實質上何異於魔子魔孫!同樣,整天拜佛燒香,所希望的只是消災延壽、富貴榮華,妻兒子女,人間福報,這就叫做愚中倍人。不明佛法是愚癡,知道佛法還是這樣,故曰倍人。既是在家人,當然有無窮無盡的世間事,只要從出世法出發,並落實到出世法上,世法又何嘗有妨礙呢?但是當有不同的機會時,選擇什麼,這是檢驗自己最好的儀器,是自己有沒有真實發心的真實表現。老是為了世間而犧牲出世間,那還談得到什麼發心呢?
(三)有的時候是不容你自己選擇的。例如我的上干校和你的下農村,是不由分說。這類的事,大的小的,酸、鹼、苦、辣、甜樣樣俱全,過去有,現在有,將來還會有。怎麼辦?既然無容選擇,當然也就無法逃避。那就要逆來順受,化火宅為清涼,轉毒藥成甘露,善於利用,善於轉變。
一切事物皆有兩面:有利的一面,不利的一面;光明的一面,黑暗的一面。一切事物對於我們的根本大事,同樣有以上兩方面,就看我們會不會用,會用就能轉。但能轉物即同如來。‘轉物’二字多少人錯會,以為是把眼前的一座大樓搬走了,才是轉物。不對,那是聖末邊事。應知,轉煩惱為菩提才真是轉物。例如:文革時我在河南干校,身份是牛鬼蛇神,人皆厭惡。對於自己的家庭與自己的前途一籌莫展,無能為力。整天勞動,身同牛馬。這是好事是壞事?可是我當時覺得,人不願和我說話,我正好一句話不說。既然許多事我盤算也無用,干脆就不想。於是我在修持上得到一個飛躍,壞事變為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