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誠法師
有一位母親,在家裡非常要強,家裡的大事小情都要聽她的,一旦得不到滿足,就以絕食、自殘等方式迫使家庭成員就范。時間久了,讓整個家庭非常痛苦,每一位親人都有揮之不去的驚悚記憶,親人之間的隔膜和仇恨也日益加深。
這種心理模式在佛法中有很精確的定義,就是“我執”——凡是“ 我 ” 認為對的事情, 大家都要這樣認為;凡是“ 我 ” 決定的事情,別人就不能更改。就是凡事都要順著“我”的意思來,否則就不行。
一個家庭中,每個人都有“我執”,程度輕重不同,角度不同。 有的在這個地方很執著,有的在那個地方很執著;有的是對大事執著,有的是對小事執著。換句話說,就是“以自我為中心”的思維模式。
這樣,家庭生活不是享受生活,而是成了家庭成員之間“我執”的較量。這種較量會給他人和自己帶來非常大的痛苦,輕則導致夫妻感情失和、離異,孩子叛逆、教育失敗,親人反目等等,重則會釀成嚴重的家庭悲劇。
文中提到的那位母親,女兒小的時候還能聽她的,但是大了以後,在婚姻、事業以及信仰上有了自己的追求,便遭到母親的強烈反對,一定要女兒按照自己的意思來生活,按照自己的要求來抉擇。
兩代人價值觀和對生活的認識有著很大的差距,這樣一來,沖突就非常激烈,幾近釀成人間慘劇。
為了讓女兒就范,母親再次采取了一些極端方式,不吃飯、不睡覺,以自殺相威脅,等等。女兒雖然受過很好的教育,但是沒有處理這方面問題的經驗和能力,又不想放棄自己的人生追求,非常痛苦。雙方相持不下,彼此之間還都是以愛對方為理由。
而如果通過佛法的學習和修行,慢慢我們就會了解到,這種摻雜著“我執”的愛,其實並不是真正的愛,至少不是純粹的愛。如果是愛的話,那就應該會讓人感到幸福。為什麼會讓人有這麼大痛苦呢?為什麼會愛到自己和他人都要窒息的地步呢?這就是很值得我們深思的地方。
有機會可以試驗一下,如果聽一聽別人的意見、別人的想法,按照別人的意思去做一些事情、做一些判斷,看看會發生什麼?很多問題是不是就會迎刃而解呢?
只是,懂得道理不難,難的是放下自己的想法,去接受、理解、 傾聽、尊重別人,那一刻需要很大的勇氣和力量來突破。只要有改變,一切就都還有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