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清法師
菩薩四十六輕戒之十九他犯不受謝悔
《集頌》:“1、他所侵犯平等悔,心懷嫌恨損惱意。
不受其謝染違犯。2、禀性不忍無惱恨。
不受忏謝犯非染。3、若欲方便施調伏。
但拖空言不應理,外道或彼好斗爭。
非時非處諸不宜,雖不受悔無違犯。”
《梵網經》第九重戒“嗔心不受悔戒”:“若佛子,自嗔、教人嗔……前人求悔,善言忏謝,猶嗔不解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上一條是自己對他人有所傷害、冒犯後要去道歉和謝罪,這一條講的是他人對自己有所傷害和冒犯後,前來道歉、謝罪、解釋的要求。1、對方如果是懷著真誠心、平等心前來道歉的,自己如果因怨恨他、想報復損惱他,而不接受道歉的,是為“染犯”。2、如果因為自己習性很重,天生的禀性不願接受任何人的賠禮道歉,關鍵是沒有“嗔恨心”和“惱害報復”意,不接受道歉的話,也屬犯戒,但是“犯非染”。3、如果因為故意調伏對方,使其改變毛病習氣;或對方口是心非、並無誠意;或對方的道歉不如法理或道歉帶有非法的要求;或對方是外道教徒與我們有著根本知見的分歧;或對方喜歡爭強斗狠,接受道歉會引發更大的弊端;或在不適宜的時或處如正在誦經時等等,如是種種,雖不接受道歉也不犯此戒。
——摘自仁清法師《佛教大乘正覺道之戒律、戒相疏義》之 菩薩四十六輕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