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品究竟能不能吃,在藏地,供品已經供給佛了,自己就不能用了,一定要送到清淨的地方。在漢地一般都把供品給吃了。其實分析一下各有道理。
藏地人認為供品既然已經供養給佛菩薩,自己就不能再拿回來;其實供養一方面是積累我們福德資糧,一方面為去除我們的吝啬心,既然供養了東西不是屬於你了,是屬於佛菩薩了!
猶如喬美仁波切說:“供養佛菩薩的食品,供者不能自己取食,而應倒在潔淨的高處。如果有鳥類啄食,那是可以的,因為鳥類屬空行種性。”
而漢地人認為,供品是佛菩薩賜予自己的加持品,裡面有加持力。猶如根據喇拉曲智仁波切的觀點,供品在供養三寶之後,只要觀想三寶賜予我悉地,自己也可以享用供品。
這兩個行為都是發自恭敬心,所以都是恭敬的行為,都是如理如法的,一切在於發心。反之,如果你供養佛菩薩了,但因心存吝啬,自己又拿來吃,這樣的發心就是不恭敬的,你吃供品的行為有罪過。
如果你把供品送到清淨的地方,自己不吃,但還是覺得很可惜,這樣的發心也是不恭敬的,你不吃供品的行為也有罪過。
以今後大家可以享用供過佛的供品。至於喬美仁波切的觀點,我們可以從某些特殊修法的角度來理解。對漢地的佛教徒來講,這樣對處理供完佛的供品也比較方便。
漢地不像藏地,藏地到處是清淨的山坡和草地,很容易找到傾倒陳舊供品的地方,而漢地的城市裡很難找到一處干淨的空地,如果把供完佛的供品吃掉,這樣處理就比較方便。
在享用供品上有一點特別要注意:以前情況只限於有時在漢地寺院見到許多人將自己買的水果等食品供在佛像前,一會兒就拿下來帶回去,這會犯盜戒,對境比較嚴厲。
在寺院既然供養了,就是十方所有,個人無權私自處置分配,除非就是供佛後已經撤換下來的後,由寺院裡的師父統一布施給你吃,你可以收下,這是三寶的慈悲護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