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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善案4:守禮自重,不揚人惡
「壽康寶鑒」裡的「福善案」4 明朝江蘇無錫人孫繼皋(1550-1610),在某大戶人家教書。一日,主人的妻讓婢女送一杯茶來,杯內放著一枚金戒指,孫假裝不知,叫婢女拿回去。當天深夜,婢女在房門外扣門,說主母到了,孫趕緊拿來大木板,頂住房門不開。第二天,孫便辭去家教返鄉。有人問他為何辭教,孫不願揚人之丑,只說是學生不受教導,始終不露出原因。後來孫到京考試,於明代萬歷二年(西元1574年),得中狀元,而且子孫也都做了大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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