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居士文章
:大德居士
黃柏霖:強奪他人財產,因果巧報丟功名
明朝的時候在南都,今天的南京市,有一位王生,他生性貪婪鄙陋。他的同宗,同族的宗伯,同宗的伯父過世,沒有小孩、沒有子嗣,但已經有繼承人了。王生暗中觊觎他這個同宗伯父的家中財富,就用強迫的方法想去奪取它。在官府打了好幾年的官司,審問的官員主持公道,對王生稍加制止,結果就受到王生侮辱毀謗不停。當年王生參加秋試時,審問官,閱卷官剛好進入考場當主考。這個審問官,就當時審問案子這個審問官,剛好是進入考場當主考官。本來已經將王生的卷子錄取為第一名,等到拆開考卷一看,原來是那個強奪他的同宗伯父的,繼承財產的那個王生,於是就將考卷丟在地上,不錄取了。 摘自《太上感應篇匯編》(第二二二集) 黃柏霖警官主講 文字稿來源【太上感應篇共修網】
上一篇:達真堪布:供燈有十大功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