捨棄今世不是不能生活,不是不能工作,要捨棄的是對今世的貪著。長期相伴的親友,最終也都要分離;自己通過不擇手段所積累的財富,到臨終離開這個世界時一分錢也帶不走。我們的神識像個游客,身體像個客店,現在神識來到了身體裡,“客人”——神識不是永遠居住,只是暫時居住在“客店”——身體裡,最終還要離開。所以也沒有什麼可留戀的,沒有什麼可貪戀的。
我們最貪著的是親友,然而一切都是無常的,尤其是親人和仇人都是無常的。今天的親人也許明天就變成仇人了,今天的仇人也許明天就變成親人了。今天可能好得不得了,高興地結婚,沒有幾天就開始鬧離婚,就變成仇人了。仇人也是這樣,也會變成親人。所以這些親敵都是無常的,沒有什麼可執著的。
一切隨緣,相聚是種緣分,大家應該珍惜這個緣分,無論在一起多久,都應當和睦相處,不互相傷害。不管是聚還是散,都是靠因緣的。因緣和合了就要聚,因緣和合了就要散,該散的時候散,該聚的時候聚,不要執著這些。
有了結婚的因緣就結,實在沒辦法就離,沒有什麼的。“我要結婚了,這是頭等大事啊!”太執著了,看得太重了。不久又要離婚了,“天塌了,地陷了,完蛋了,我要離婚了!”沒有什麼,這不是完蛋了,你沒有斷惡行善,還在愚癡顛倒,那才是完蛋了!一切隨緣,該聚聚,該散散。不執著不貪戀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