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損筋骨 戒欲百日:
一九一七年,有一钜商之子在日本學西醫,成績斐然,考試均名列前茅;有一次乘坐日本電車,在車未停妥時就往下跳,結果跌斷一只胳臂。因為他自己就是學醫的,所以很快就治好了。但是,西醫並不了解:凡傷骨者,必須百日之內不行房事。
不久,這名醫科高材生為了母親過壽而回國,因不懂傷筋損骨戒慎之事,與女性夜宿。第二天清晨,被枕邊女伴發覺透體冰涼,已氣絕多時。
這名醫生家境好、功課好、人又聰明,即將學成,獻身醫界,濟世救人,只因不知這種忌諱而白白丟掉了性命。
以俄頃之歡樂,犧牲至重之生命;其哀痛,莫此為甚!
行百裡勿貪歡:
民國前,有一青年與同窗好友進城應考,二人俱新婚不久,考期雖尚未結束,在城裡獨宿了幾日,難耐寂寞。他與好友相約,於當日考試下堂後,結伴回鄉;步行百余裡(約五十多公裡),至二更天返抵家門。父親問他因為何事漏夜趕回?他說:‘沒事,回來看看。’父親見狀,了然於胸,知道兒子所為何來!於是怒斥:
‘一定是在城裡惹事生非,才連夜趕回家來避禍,明天再以家法痛責。’
父親命家人將他雙手反綁,關在倉庫,從外鎖上。
第二天,父親較平常的日子晚起,放出兒子,什麼話也沒問、也沒說、也沒責罰。
這位兒子興匆匆的回來,一進門父親就來了這一招,覺得又冤枉又畏懼,不過,他自己想想,的確沒什麼理由需要連夜趕回家的。平日父親治家嚴謹,此刻雖被放了出來,也不敢探詢或解釋什麼,但是,心裡卻始終不明白父親的心意。
當他到好友家催促進城時,才知道好友已死;入內見狀,頓時恍然大悟:父親故意冤枉他,把他關在倉庫,遲遲釋放,原來都是因為愛子心切,又不便明說,彼此尴尬,不得已才這麼做,實在用心良苦。!
以現代而言,除了軍人或行軍受訓之外,鮮有機會走三十多公裡的長路;但是在消耗體力甚多,或在劇烈運動之前之後,也應慎重避免男女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