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居士律儀五百答》
327、看到乞丐為什麼一定要施捨呢?
答:因為菩薩是最慈悲的,看到眾生受苦,就好象自己受苦一樣,況且又有哪個人自己不願意做人上人,如果不是遇到災難或者其它什麼原因,使願意做人下人而當乞丐,所以只要是菩薩甚至佛教弟子,看到乞丐,本著同情心,不管多少,一定要施捨。須知這些乞丐,按《是三世因果經》上說,前世就是太小氣,不知道施捨,今世才受報淪為乞丐。雖然有些乞丐是偽裝的,目的是為了騙錢,但是菩薩不管這些,只管施捨,不管其它。
328、具有哪些緣才能構成“見乞不與戒”?
答:具有四緣:
一,是乞丐——確實是不能維持生活的乞丐,
二,乞丐想——就是在你的心中,認定對方有困難,自己有能力幫助,而沒有幫助;
三,見乞丐——明明見到乞丐,卻假裝沒有看見,不願意施捨;
四,應施不施——就是一切有困難的人,不管是認識或者不認識,自己有能力幫助,卻不想幫助,比喻,希望工程、自然災難、扶貧救助等迫切需要大家幫助的事。
329、為什麼說初學菩薩應尊重法,諸如來亦同樣的尊重法呢?
答:要知道一個人的身上有了法在,這個人就相當的尊貴,也就是說值得人的敬重,為了敬人重法,菩薩理當承迎禮拜尊長,就是諸如來也是如此。
330、為什麼要承迎禮拜尊長?
答:有利於我們的尊長,不論從遠處近處,他們的到來,不是無因而來,是行無緣慈而來,也就是為弘宣大法,不遠千裡而來傳授。是以為主的當地菩薩,理當如法的起來致敬,不得有一點怠慢。來時禮拜迎接,去時歡送。不能說你來即來,你去即去,自己不動,一點禮貌都沒有。普通人的來往,尚須禮貌,何況菩提道中的尊長。迎送之余,還要對於尊長加以“禮拜”,以示你的求法心切,為了尊重法,不得不恭敬其人,禮拜之余,尊長在此安頓下來弘法,為主的菩薩,應當對之如法“供養”,以示你對尊長的竭誠禮遇,不是敷衍了事。千萬不要尊長剛來時恭敬,時間長了就隨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