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惜字紙!惜字得福,敬字受益!
文以載道,文字是聖賢的心血,天地精華,是智慧的載體,是老祖宗的臉面。
古聖賢造字,闡天地秘奧,開萬世文明。禮儀准則,經典文史,籍文字記述。中華文明能傳承至今,文字也功不可沒。
“字為至寶遠勝金珠,人由字智,否則愚癡。”人生在世,無論是想建功立業還是學一門手藝養家糊口都離不開文字,文字對我們有如此大的恩德,我們理應敬惜世間一切書籍文字,不可隨意遭棄。
那麼我們現代人該如何敬惜文字呢?根據《壽康寶鑒》總結如下:
一、不亂扔字紙、帶字的塑料袋,各種帶字的包裝品。尤其不可直接扔到垃圾箱裡。
二、凡是帶字的紙、布或其他材料,不可用來擦桌凳、包裝物品或做其他器具用。
三、不可用字紙上廁所。或者做其他污穢之事。
四、地面和器物上有字,不可踐踏或邁過去。
五、帶字的物品不能坐、臥或枕,床墊床單枕巾上及沙發上如有文字,應拆除後再用。沙發、床等一切臥具下面都不能有帶字的紙或物品。
六、不可穿用帶字的衣服,或者鞋子、鞋墊等,內衣尤不可。新衣新鞋買回來應先拆掉商標再穿用。
七、YIN穢書刊、宣傳墮胎流產的報紙廣告要燒毀,不留後患。不敬惜文字就不能承接老祖宗的智慧,後代子孫就會禽獸化。以至於色情泛濫,手YIN,早戀各種現象出現。
敬惜字紙,是對文字的敬畏,對文化的敬重。讀書人則通過敬惜字紙,維護紙張和筆墨的尊嚴,尊重文化的同時也是在尊重自己。敬惜文字,從我做起,從當下做起。
第一,不隨意制造,不要因字紙得來容易便隨意影印或購買,這樣反而增加了毀損的機會。
第二,不任意放置,對身邊的字紙要愛惜,書籍要放在潔淨的地方,排列整齊,用過的字紙也要整理干淨,折疊平整,不要塗污或另作他用。
第三,家中備干淨帶蓋的桶。收集帶有文字的各種包裝袋,食品袋、奶袋、塑料制品等等。集中賣給或者送給回收的人。如有污濁,應清洗干淨再做處理。
第四,帶字的紙或紙制品,干淨的直接收集,焚燒或者賣給回收的人。污穢的清洗之後晾干再收集處理。
第五,如果有條件可以定期焚燒,灰收集起來放到河裡,或者到高山上干淨之處深埋。此方法最好。
我們也可從敬惜字紙中獲得善報,古人編纂的《惜字征驗錄》中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敬惜字紙的善報總結出來有以下幾種:眼目光明、安樂無禍、德名光顯、永無是非、子孫昌盛、增壽一紀、百病不生、轉禍成福、得享清福、愚者轉智、疾病不生、邪魔不擾等等。
現代人往往視字紙為可以隨手丟棄的垃圾,沒有人想到敬惜字紙能有什麼功德善行可言。我們應該以身示范,盡力影響親戚朋友,讓正確的觀念傳播開來,人人都懂得敬惜字紙。
附上:
文昌惜字功過律
文昌帝君惜字功律二十四條
○平生以銀錢買字紙至家,香湯浴焚者。萬功,增壽一紀。得享富貴。子孫賢孝。
○平生遍拾字紙至家,香水浴焚者。萬功,增壽一紀。長享富貴。子孫榮貴。
○多收字紙,字灰深埋淨地者。一千功。安樂不流離。子孫昌盛。
○刊刻惜字書文,遍傳世人者。五百功。永無是非。多生貴子。
○抄寫敬重字紙書訓。阖門令其珍惜者。三百功。子孫發達。
○見惜字文留示子孫,及己身敬信供禮者。百功。安樂無禍。
○化人銀錢,買字紙浴焚者。百功。壽增一紀。施財人永遠富貴。
○勸世人惜字。並焚怪異YIN亂等書者。百功。本身增壽。子孫昌盛。
○僧道不以有字之幡幕作囊雜用。能自戒勸人者。五十功。德名光顯。
○見人作踐字紙。能以素紙換焚。或以他物換焚者。五十功。百病不生。轉禍為福。
○禁人不以字紙拭穢者。五十功。其人昌盛。
○凡人有難。或急或緩。見字紙必焚浴者,萬字十功。即得平安。
○勸人不以字紙及錢,放床褥下者。十功。一生永得平安。
○偶遇穢處,見字紙即收起,不輕忽者。十功。一生平安。
○禁人馬上有文字有錢不騎者。十功。永得安樂。
○不以字紙及書,夾鞋樣。自戒內眷及勸人者。六十功。子孫智慧。不忤逆。
○勸人不以書字。置濕處霉爛。並扯碎毀踐者。十功。必得名壽。
○生平不輕筆亂寫,塗抹好書者。十功。永無凶事。
○刮洗器物門壁上字者。十功。眼目光明。
○贊揚敬字文為功德者。十功。獲福必多。
○見人以字紙封蓋葷臭器皿。換取浴焚者。十功。無惡事相遇。
○遇字紙污穢,漂淨水中。百字一功。免諸疾障。
○以字紙焚香爐中者。五功。得享吉祥。
○代人收采浴焚字。萬字一功。得享清福。勸人多惜報應如例。
文昌帝君亵字罪律二十九條
○將人錢買要浴焚之字紙,取用作踐者。一百罪。夭折。子孫貧賤。騙人買字紙錢,不買字紙焚者。一百罪。定然惡病夭折。
○己身不敬字紙經書。又不訓教子弟,遞相輕侮者。一百罪。惡瘡遍體。生癡聾暗啞。
○遇字紙焚處,踏踐撲滅收用者。八十罪。定生腫毒。
○家中破書廢紙,換碗換糖作踐者。八十罪。定生癡聾暗啞。
○家藏敬字書文,或拭穢並糜爛者。七十罪。多惡事無救。
○僧道以有字幡作囊雜用者,六十罪。薄福受刑。
○以字紙包藥裹經書木魚器用者。五十罪。蒙蔽慧心。
○以字紙拭物拭幾,及揉搓棄地者。四十罪。遭流離去智慧。
○勸善書惜字文,不信不傳者,三十罪。窮年窘迫,生不肖子。
○以經書字紙,放船艙底,並馬上騎坐者。十罪。生瘡受人欺侮。
○己身不敬字紙,反笑人者,十五罪。多遭橫非。
○以字紙漂污水,焚穢地者。十五罪。多目疾皆盲。
○以經書作枕頭,及以錢與字放床褥者。十五罪。窮苦受杖。
○以字紙引火打亮者。十罪。生瘡癬。
○見婦女剪字紙做鞋樣,為花墊盤盛盒,男子不禁止者。十罪。受官刑懲。
○字紙糊窗墊,褙屏表書者。定冤枉不明。
○以字紙嚼爛吐壁上,及扯碎作書捻者。十罪。爛唇。手生惡瘡。
○掩昧敬字紙功德者。十罪。不得吉祥。
○女眷以字紙書夾鞋樣。男子不禁止者。十罪。不得吉祥。
○婦女繡字於荷包,香袋、扇插、枕頭上,不行禁谕,及系帶於腰間,枕臥亵污者。五罪。得暈眩拘孿疾。
○親筆亂寫。拋散不顧,及旋寫旋抹者。五罪。足生毒瘡。
○以字紙扇書啟插鞋襪者。五罪。足生毒瘡。
○以字號寫器物上,致人坐踐者,四罪。家店不祥。
○以不淨手檢閱經書者。三罪。生叉指瘡。
○以字磚墊路者。三罪。行事不順遂。
○於地上畫字者。三罪。多遇險阻。
○剜裁字跡者。一罪。多受驚。
○以字紙褙神像,拾納牆壁內者。一罪。雖有別功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