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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士文章
:大德居士
方海權:墮胎在因果上有三種不好
時人以墮胎為小事,不明其危害極大,對人生減損很多福氣,有三大要害。 一:墮胎等於將自己親兒女殺害,胎兒怨氣太重,會成為怨親債主,後會找機會來報復。這是第一要害。 二:墮胎會造成事業不順,生意不順,諸事不順。因胎兒怨氣會形成一系列逆境而來。這是第二要害。 三:墮胎會造成身體變差,有的人多次墮胎後,甚至身體差至極點。也不能盡到做為妻子責任,以導致丈夫出軌,為家庭帶來極大傷害。有的因此而離婚,家庭破裂。這是第三要害。 人生的幸福,是必須經過多方面的努力而得來的。而失去幸福,往往是一點看似小小微細的事,就影響幸福損折。 由於墮胎有此大傷害,若不想要生育小孩子,可避之。大家切記不要墮胎。——摘自《處世嘉言集》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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