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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不虛:現代天雷懲惡實例數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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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幾年我爸說,老家打雷劈死一個人,是個六十多歲的老頭。我覺得很奇怪,就細問了一下經過。結果一問之下,不由感慨天道常存!

  那個老頭的父親八十多歲,已到耄耋之年。老頭的父母當時只有他一個兒子,老頭的母親死得早,他父親也沒再續弦,一把屎一把尿把獨子拉扯大。老話說,慣子等於殺子。在過分寵溺下,老頭長大就不孝順,逢年過節,從不給他父親送東西,哪怕是一碗餃子。老頭的父親可憐一個人住老舊的草房裡,一個人孤苦伶仃。

  前幾年,老頭的兒子也長大了,到了結婚年齡。婚宴那天,老頭的父親去蹭喜酒,還告訴別人:我喝孫子喜酒,兒子總不能趕我吧?結果到了老頭家門口,那個不孝子老頭擋住他爹,說:“就算是喜酒,也沒有你的一杯!”生生把他父親推出大門。

  奇怪的是,老頭的父親這次沒罵他,也沒生氣,只是淡淡地說:“我現在慘,以後你比我更慘。”老頭的父親說完就走了,回到老舊的草房後,沒幾個月就病逝了。

  老頭的父親去世後幾個月,那年秋天,我爸在果園裡干農活。正是秋高氣爽、萬裡無雲的季節,不知道什麼時候天空飄來一塊黑雲,停在西面不遠處。黑雲孤懸在藍天中,很是突兀。過了會兒,咔嚓一聲雷響。很快,西面有人喊“雷劈死人了”。劈死的那個人,就是那個不孝子老頭。老頭家果園,在我家果園的西面,那天不孝子老頭也在果園干活。而當村民趕過去的時候,那塊烏雲已經不知道什麼時候散去了。

  古代有個例子,獵人射殺了小鹿,母鹿不忍離開小鹿屍體,很快死去了。獵人很奇怪,刨開母鹿肚子,發現裡面的腸子斷成一截一截的,這就是肝腸寸斷。嗚呼哀哉。

  這種現實中的雷劈不孝子,我是第一次見到。後來我查閱了一下佛經,佛經記載,佛在成佛之前,盡心供養孝順父母,所修的福德,直到他成佛還沒享盡。供養父母的功德,跟供養諸佛一樣。而對父母生氣,則罪過無量。所以,我們對父母,應該和顏悅色,盡量不發脾氣。我們這代人,嬌生慣養,對父母經常發脾氣,這點都要改正一下。

  正可謂:

  一片父愛歷滄桑

  誰知逆子如虎狼

  黑雲滾滾驚雷過

  留與人間天道長

  我鄉有一人,叫羅吉亭,是讀書人,性情輕狂,不信因果,常以僧道無緣的許多話,寫貼四壁,專作辟佛教道教的文章,發揮韓愈歐陽修的話,雖窮極無聊,依然不覺悟自己的錯處。

  民國初年,借住榮州吳家寺教書;初秋時,每日領了學生釣捉蝦蟆。一日捉了一百多只,放在廚房,因事出外;妻子朱氏,不忍許多蝦蟆,活活剝皮,都放去。

  羅吉亭回來,把朱氏扭打不止;朱氏氣極吊死;羅吉亭怒還不歇,蹋了屍身,大罵不止。

  忽陰雲四起,大雷大雨,一個霹雳後,天就晴了;羅吉亭全身焦黃,身體同頭,已經分在兩處;朱氏活轉,現還康健在世

  這是民國元年的事,那時我在成都做事,想起先大父紫蘭公,曾在手谕中記下這事。事隔廿年,久已忘了;今因同鄉顧雅齋先生來,偶然研究現在的人,都說雷打人是觸電,因果報應是沒有的。雅齋先生詳細說出這事,叫我記錄出來,給人研究。顧翁是羅吉亭的妹夫,當日親見這事。

  一九四八年八月七日,重慶《陪都晚報》刊登一則通訊:

  本月初三日,貴州修文縣發生一件果報之事,頗堪尋味。修文縣巖腳鄉李姓農民,家有妻子,以及年方周歲之男孩一人,夫妻視此子如寶貝,每日出外工作,均抱此孩同往,以防發生意外。李某過生日,赴城買母雞一只,返家後,命妻炖雞,其妻遂將雞洗淨,置於鍋內。煮不久,李某因田內工作未完,即偕妻往田內工作,估計返家時,雞必煮熟,即飽餐一頓。其子因午睡未醒,不便攜出同往,恐其著涼,隨將棉被一條蓋在小孩身上,二人放心而去。誰料剛走不久,同村之陳某,因家中走失母雞一只,四處找尋,均未獲得,乃至李某家中,忽發覺鍋內煮有母雞一只,即錯認為己物。李某、陳某向來有嫌隙,陳乃將雞取出,心尚不甘,復施極殘忍之手段,將李某之子放置鍋內,取雞代之而去。不久李某夫妻返家,床上之孩子不見,方感驚疑,突然見鍋內有異,前往一看,當時魂飛天外,原來二人之獨生子被煮爛死於鍋內,皮肉均裂,慘不忍睹。二人見狀,痛不欲生,當夜李妻即憂病而亡,李某亦自殺而死。隔了一日,雷雨大作,陳某竟被雷擊死,在陳某屍旁,死有野貓一只,口內尚有雞毛數根。因此知謀殺李某之子,凶手即為陳某,而食陳某之雞者為野貓,故陳某及野貓均被雷擊。嗚呼!世間法律所不能治者,天律竟森嚴不爽,發雷以懲其冥冥罪惡,報應昭彰,萬人目擊,豈不可哀可懼也耶!

  再看一則記載:

  遼寧莊河光明鎮北關,有一人叫王子臣,三歲喪父,由寡母勤勞撫養成人。60年代由政府照顧,保送到芙蓉銅礦當工人,當時的國家職工,在農村顯得了不起。娶了媳婦,也生了孩子。夫婦上班,缺人做飯帶孩子,就把老母親從農村接到礦上,做飯帶孩子。既有“保姆”又不必付工資,本當和睦相處,以慰老母安度晚年。誰知娶了媳婦忘了娘,媳婦對婆婆不好,兒子又聽妻子的,共同虐待親娘。“侍候”子、媳稍不如意,非打則罵。年長月久,母親不堪忍受,有時說:“我這苦命人,真不如死了好。”其媳說:“你能死嗎?你真死了,我就到市場賣你的大碗肉”(即作畜牲肉賣)。敢對老媽說這樣惡毒的話,可見平時是如何的虐待了。一天夜裡,風雨交加,雷聲隆隆,一團紅球破窗而入,“轟”的一聲巨響,天雷同時擊斃了王子臣夫婦。當時坑上共躺了老少三代五口人:王子臣夫婦睡在兩頭,在中間的祖母、小孫子竟然安然無恙!——天雷殛人,如此之巧。這是1964年的事,鄉裡的人都知道此事。

  據《東南快報》報道:

  2008年8月26日下午,福建省福清東瀚一男子為賴賬手持鐵棍對天發誓,稱如確實欠錢就遭天打雷劈,結果一分鐘後就遭雷擊,所幸最終經搶救脫離生命危險。男子姓許,三年前一朋友結婚,曾讓黃某代包500元禮金,後來自己漸漸忘了此事,心有不甘的黃某在朋友面前頗有怨言。26日下午,黃某手持木棍沖到許家逼債,許某也持鐵棍相持,但礙於面子始終不肯承認欠錢.最後黃某表示,如果許某敢對天發誓自己沒欠錢,他就不要這個錢.許某一聽果然當眾發誓,稱如果真欠錢就遭天打雷劈,沒想到一分鐘後,許某果真被擊倒!福清蓮峰邊防派出所接到報警,把該男子送到醫院搶救,醫生證實,男子確實是被雷電擊傷。醫生告訴邊防,所幸當時電量較小,沒有對許某造成致命傷害。經過治療,許某最終脫離生命危險。從這個事例我們可以知道:人間耳語,天聞若雷;暗室虧心,神目如電。凡人舉心動念,天地鬼神悉知悉見。而且,更不可亂發毒誓,人一發誓,即有天地鬼神為之證盟,如果違背誓言,其後果是相當嚴重的。

  忤逆不孝、謀財害命會遭惡報,見死不救也有報應。

  這是1974年夏天發生在山東高密縣律家村的故事。這村有家單姓人家,有個姑娘二十多歲,這一天她用自行車帶著母親去高密縣城她姐姐家串親戚。回家的路上,在路邊發現一個新的小毛毯卷,打開一看是個小孩,還有些錢,她母親說:“抱著吧。”這姑娘說:“要這個干什麼?”於是就把小孩抖摟出來,拿了小毛毯和錢就走了。這小孩不長時間就死了。事隔沒幾天,她到離她村十幾裡地的村去修水利設施出工,突然天氣驟變,烏雲密布,驚天動地的霹雳一個接一個,干活的社員沒等生產隊長下令就扛起鐵掀往家跑,跑到離她村不遠的一個地方,這姑娘在後邊喊:“你們快跑吧,我跑不動了!”跑在前面的人拉開她約有一節子地的距離,這時有人看見一個霹雳的同時,從天上下來一根碗口粗的大火柱子,直沖她頭頂霹了下來,震倒了一片人。不多時前面的人慢慢地爬了起來,只有她趴在地上沒起來,身上光光的,衣服霹成一绺一绺的爛布條,零零碎碎,有掛在樹上的,有在地上的。誰也不敢過去,生產隊長大著膽子過去把她翻過來,剛過去的時候,發現她背上寫有金色的四個字“見死不救”,不一會就消失了。

  不但是在我們中國,即便是沒有雷神信仰的外國,天雷也顯其威神。

  《德育古鑒》上記載了這樣一件事:

  民國二十八年六月六日,上海《申報》載,海通社華沙五日電,波蘭索裡卡村,昨日發生駭人之逆倫慘案。有個叫勃裡斯圖巴的平民,三十二歲,因為繼承財產之事,與其母親發生口角,竟然用利斧將母親砍死。勃裡斯圖巴剛從家中逃出,即觸雷電而死。當地鄉人都說是“雷殛逆子”。此事遍載各國報紙。

  從以上古今中外的諸多事實可以證明,雷擊惡人,確有其事。奈何世人一葉障目,每多不信。

  唐湘清居士在《因果報應錄》中說:

  “雷擊雖由觸電所致,但空中自然的觸電現象,天神借之以擊惡人,這樣的解釋,觸電與報應,並不相背。猶如一個被判死刑而執行槍斃的犯人,雖因槍彈穿胸而死,但槍彈之所以穿胸,實由於法官之判決,不能說僅是槍彈穿胸,否認法律的制裁。槍彈穿胸猶觸電也,天神懲罰猶法官之判決也。若僅認觸電而否認天神懲罰,猶僅認槍彈穿胸而否認法律制裁,同樣的昧於事實真相。雖然世上亦有並非惡人而誤遭觸電致死者,亦猶如世人也有並未犯罪而誤遭流彈致死者,但並不能因此否認天神,並不能因此否認法律。說到天神,現代的佛教徒中,存在著二種邪見,一種是不明佛理的愚夫愚婦,他們不知佛陀的地位遠比天神高,而把佛陀與天神同樣看待,這種神佛不分的邪見者,猶如把法官看得與總統同樣大一樣。還有一種邪見,只承認有佛陀,不承認有天神,這樣的邪見,好比只承認有總統,不承認有法官,都是違反事實真相的。當代有少數佛學家,認為惡人惡報,只是自作自受,並沒有神的懲罰。可是我的看法,自作自受,依佛教的業力說,固然是真理,但自作自受,與神的懲罰之說,並無違背。例如一個犯罪的人被判進監獄,固然是自作自受,但也不能否認法官的判決,不能否認法律的制裁。若以自作自受而否認被罰之說,未免曲解自作自受的意義了。少數怕被人笑為迷信的佛教徒,竟向唯物的無神論投降,妄欲打倒天神,這樣不僅引起社會上普遍的反感,造成佛教沒落,且為佛教中有識之士痛心。

  如陳無我居士在覺有情月刊第九卷第十一期很感慨的說:‘奈何佛教徒中竟有提倡打倒天者!’

  印光大師的文鈔中,屢次諄諄教人對於天、地、鬼、神、佛、菩薩,知所敬畏。可見一個真正的佛教徒,決無不敬天之理,猶如總統的擁護者,決無不尊重法律之理。天是自然的無形的法律,怎可不敬?佛是號稱天中的第一義天,尤當皈依。閱讀天雷懲惡之因果事實,能不知所敬畏乎!”

  印光老法師講:“因果者,世出世間聖人平治天下、度脫眾生之大權也。”在此末法惡世,想要挽救世道人心,除大力倡導因果報應之外,別無它法。印祖在世時,即大力宣揚因果,以挽救世道人心為己任,大量流通因果善書。我等也應當繼承祖師遺志,力挽狂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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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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