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名義相應,言名即法
又,此三句,初二句“名體相即”,後一句“名義相應”。
《論注》言“名即法”。
“此三句”,就是“稱彼如來名,如彼如來光明智相,如彼名義”這三句。
“初二句名體相即”,最初兩句“稱彼如來名,如彼如來光明智相”,這是名跟體在一起。
“後一句名義相應”,“如彼名義”就是名跟義在一起,所以說“名義相應”。也因此昙鸾大師在《往生論注》就說“名即法”。
名即法、名非法
名與法的關系,分“名即法、名非法”兩種,也就是說,如果名稱跟它的本體是在一起的,就是“名即法”;如果名稱跟本體不在一起,那就是“名非法”。譬如說我們念某某人,但他的名字跟他的本身是各自分開的,他如果不在現場的話,我們再怎樣喊破喉嚨,他也不曉得,因此不會聞聲即來、應聲而現,這就是“名非法”。可是這句南無阿彌陀佛,這句盡十方無礙光如來的名號,跟阿彌陀佛本身是在一起的,所以,這句彌陀名號同樣有阿彌陀佛本身所具足的慈悲智慧,還有相好光明與願力、神通、道行,所以,這句六字南無阿彌陀佛就不只是一個聲音而已,不只是白紙黑字而已,而是活生生的、活靈靈的,是有生命的,而且是佛的生命,所以,經典上處處都講這句名號有無量無邊、不可思議的威神功德。
所以,這句彌陀佛名是名即法,是名體相即、名義相應。無論何人、何時、何處、何緣,只要稱念彌陀佛名,阿彌陀佛當下即聞聲而來、應聲而現。
這個“名即法”,法然上人有一段法語形容得很好,法然上人說:
體外無名,名外無體。萬善妙體,即名號六字;恆沙功德,備口稱一行。
其他祖師也有類似的說明。譬如我在《念佛感應錄》第一集序文裡引用蓮池大師、蕅益大師的法語。蓮池大師就有一句法語說:
彌陀乃萬德名號,一名才舉,萬德齊圓。
“彌陀乃萬德名號”,就是說,“南無阿彌陀佛”也好,“盡十方無礙光如來”也好,這句佛名就是萬德洪名。這個“萬”,不是百千萬數目的萬,這個“萬”是包含一切的意思,所有佛法當中的功德通通包含在裡面,因此叫作萬德洪名,所以深廣無比。只要我們專念這句南無阿彌陀佛,佛號一念出來,當下就具備了佛號當中所具足的萬德,所以說“彌陀乃萬德名號,一名才舉,萬德齊圓”,講得非常好。
蕅益大師也有幾乎相同的法語,蕅益大師說:
阿彌陀佛是萬德洪名,以名召德,罄無不盡。
南無阿彌陀佛這句萬德洪名,“以名召德”,以這句佛號來感召萬德,感召佛本身所具備的所有願行、所有功德。
“罄無不盡”,是完全涵蓋,完全吸收,沒有遺漏。這句法語也非常好。
印光大師也有這方面的法語。印光大師說:
阿彌陀佛所證之菩提覺道,即阿彌陀佛一句萬德洪名,包攝淨盡。
這句法語跟蓮池、蕅益這兩位祖師的法語幾乎一樣,意思就是說,阿彌陀佛所證的“菩提覺道”——“菩提”就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就是成佛所證的佛果,佛的果德在哪裡?在阿彌陀佛這句萬德洪名裡。
“包攝淨盡”,這句萬德洪名包含阿彌陀佛成佛的時候所證的、所圓滿成就的所有功德,沒有遺漏,一點一滴都全部包含在裡面。
這幾句法語都很好,用這幾句法語來解釋昙鸾大師所講的“名即法”,就非常貼切。
名與法即,舉名即義,取義即名;
南無阿彌陀佛這句萬德洪名,跟阿彌陀佛的佛體本身是一體不離、一體不二的,所以說“名與法即”。當我們引用這句南無阿彌陀佛、稱念這句南無阿彌陀佛時,也同時涵蓋這句名號的意義,也同時擁有這句名號的功能,所以說“舉名即義”。那麼,引用、說明這句彌陀名號的內容本身,在說明這句名號的同時,也是在引用這句名號,所以說“取義即名”。
水波相依喻
名與義,義與名,如水波相依、珠光相從。
“名與義”,阿彌陀佛這句佛名跟它所具足的內涵;“義與名”,阿彌陀佛的內涵跟他的佛名,就如同什麼呢?就如同水和波的關系一樣。水滾動起來就成為波浪,波浪的本身又是水,雖然形狀不一樣、外現不一樣,但本質都是一樣的,是相依相成的。水要達到推波助瀾的功能,必須有波浪的顯現;而之所以有波浪,是因為水是它的本體,所以說“如水波相依”。
珠光相從喻
“珠光相從”,有珠必然有珠光,所以珠必有光;而光不離珠,珠跟光、光跟珠是在一起的,一體不二,一體不離,所以說“珠光相從”。
(九)稱名三隨順
稱名念佛,隨順彌陀本願,隨順彌陀光明,隨順彌陀名義。
我們只要專稱彌陀佛名,就有三隨順:第一隨順阿彌陀佛所發的第十八願這一根本大願;若隨順本願、稱念這句名號,就會受到這句名號無礙的光明攝取,所以“隨順彌陀光明”;這樣的話,就隨順阿彌陀佛的名跟義,所以說“隨順彌陀名義”。
念佛即是念“往生正覺之佛名”,亦是念“光明攝取之佛名”。
我們專稱彌陀佛名,就是在成就阿彌陀佛第十八願所講的“若不生者,不取正覺”,阿彌陀佛既然已成正覺,他就有正覺的佛名。他現在已經成佛了,他正覺的佛名就是南無阿彌陀佛,所以,念佛就是念“往生正覺之佛名”;這句佛名有光明攝取的功能,所以也是念“光明攝取之佛名”。光明跟名號又是一體的,所以光明就是無聲的名號,名號就是有聲的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