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說佛教的根本教理——“緣起”。當初佛陀在菩提樹下、金剛座上,夜睹明星而證悟成佛,他所證悟的便是這個宇宙人生的道理——緣起法。緣起是佛教異於其它宗教、哲學、思想的最大特性。什麼是“緣起”呢?就是說世間上的事事物物都不是憑空而有的,也不能單獨存在,必須在各種因緣條件和合之下,才能現起和存在。一旦組成的因緣散失,事物本身也就不復存在,這就是佛教所謂“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的道理。
此外,現起和存在的因緣,其本身又各互有生起的因緣。這種看似牽扯不清,復雜而綿密的互動關系,就形成了解釋宇宙萬法生起,乃至生命起源的一種中道不二、精深微妙的道理,這個道理就叫做“緣起”。緣起並不是佛陀所創造或制定的,而是宇宙人生本質的、必然的、普遍的理則,佛陀只是發現了這個自然的法則而證悟成佛,然後將這個證悟的道理告訴我們:世間的一切諸法,都是“因”“緣”所生起,主要而力強者為因,次要而力弱者為緣,透過因緣和合,才有一切現象,才有一切法(事事物物)的生起。例如:一粒種子撒在泥土裡,必須施肥、澆水,以及有充足的空氣、陽光,才能長成一棵大樹。其中,種子是“因”,泥土、陽光、空氣等等為“緣”,這些因緣都具足了,才有長成大樹的“果”。
緣起法顯示出宇宙萬法生滅變異的關系,也顯示出人生苦樂的來源。從緣起法中可以知道,任何事情的結果,都是由因緣所成,感情也是如此。尤其,緣起法啟示我們:世間萬法是“無常”的,好的有可能變壞,壞的也有可能變好。因為因緣所生的萬法,有賴於諸緣,一旦因緣散失,所生的諸法自然亦趨於散滅。現在兩個人和和美美,不等於以後不會勞燕分飛;現在兩個人形同陌路,不等於以後不能攜手同歸。
古德雲:“愛不重不生娑婆。” 根據佛教的“十二因緣”(限於篇幅,此處容不贅述)說明,人因為有情愛,所以輪回生死;人因為有情感,因此稱為“有情眾生”。感情既是人類與生俱來的本能,因此只要合乎法律、道德,都是佛教所容許。佛教並不排斥感情,但卻主張以慈悲來升華感情,以般若來化導感情,以“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精神,把對親人的小愛升華為對眾生的大慈悲,同時,“怨親平等” ,如,提婆達多處處和佛陀作對,屢次要傷害佛陀,佛陀卻常說:“提婆達多是我的善知識,是我的增上緣。”因此,真正愛一個人,是引導他趨向正道,幫助他日臻成熟,而不是局限於形體上的長相厮守。
情愛人人需要,但是情愛有染污的,有純潔的;有占有的,有奉獻的。情感如水,“水能載舟,也能覆舟”,情感處理得當,則不失為一種鼓勵向上的力量。愛如冬陽,可以溶化冰雪寒霜,可以激發人性的真善美;但是,如果愛得不當,譬如愛的對象不對、觀念不對、方法不對;愛得不正常、不應該,則不但會使雙方產生煩惱痛苦,甚至因愛生恨,導致身敗名裂,喪生滅頂。因此,佛教認為染污、占有、自私、執著的情感是學佛者的障道因緣。所謂“愛河千尺浪,苦海萬重波”,我們必須慎思!
因此,建議您能幫助您的朋友能深刻認識緣起法,進而在生活中改善逆緣,培植好緣,廣結善緣,隨順因緣,用理智來淨化感情、用慈悲來運作感情、用禮法來規范感情、用道德來引導感情。特別是,要將愛升華為慈悲。生活是美好的,不要再在重重煩惱中苦苦輪回了。
既然上面的你覺得空泛,那麼這麼說吧你教她:
1、想想對方的不容易吧,引導她發起慈悲心,不要用瞋恨傷害自己和別人;
2、想想諸法無常,引導她逐步了悟人生的真相,明白世間一切都是緣起緣落,聚散無定,惜緣隨緣,不再執著於已經過去的事情,好事會變壞、壞事也會變好;
3、想想諸法無我,有求皆苦,引導她發起出離心,內求於己,快快離開眾多的煩惱;
4、想想生命只在呼吸之間,用有限的時間抓緊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情轉移視線吧。
(轉載)
消災免難:稱念“南無阿彌陀佛”第一功德
學佛為成佛,一心專念“南無阿彌陀佛”,不懷疑不夾雜,乘佛大願力決定往生淨土
在此忏悔我所犯的一切惡念惡口惡行,忏悔我所犯一切邪YIN重罪;願分享此文的一切功德,皆悉回向給文章原作者、學佛網、轉載者、各位讀者;此文若有錯謬,我皆忏悔,若有功德,普皆回向,願斷惡修善、廣積陰德,發菩提心、行菩薩道,持戒念佛、求生淨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