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四、肇事不賠 女兒成植物人
雲鶴著
此外民國七十一年五月廿一日台灣新生報曾經登載一件震撼人心的消息,即少女***發生車禍後十九年(迄今為廿二年)一直昏迷不醒,成為植物人,其父母傾家蕩產典當殆盡也無法挽回其健康和正常。而且為了照顧這個女兒受盡了人間最殘酷的折磨,其母親目前已經累倒了,而且罹患心髒病,本身都無法自行照顧,只有父親一人繼續在旁侍侯每半小時要替她抽痰一次,每小時要替她翻身一次,並且清除大小便數次,永遠有洗不完的尿褲,永遠都沒有休息的機會,此種精神的痛苦稱為人間地獄亦實不為過,他們為什麼會有如此不幸的遭遇呢?
據說是***的父親在民國四十七年,曾經駕著汽車撞死了一位陳姓的寡婦,遺下七個年幼的孤兒,事後雖然和解,然而其父卻一直置身度外,既不負責賠償,也不對這一群可憐的孤雛加以照顧,使他們遭受了人間最大的不幸,因此引起了許多人的公憤,沒想到五年後,其就讀高中的女兒便被計程車撞傷,事後雖然找遍了國內所有的名醫,嘗盡了所有的秘方,請遍了法力高強的道士、乩童、法師與高山族的巫師,甚至花費巨萬!遠渡重洋至美國檢查就醫,然而全無起色,廿二年後的今天,她仍然未能清醒過來,因此她的父親和家人也就注定要繼續接受漫長而殘酷的人間地獄的煎熬和折磨,她的父親雖然逃避了法律的制裁,然而卻無法逃避後來悲慘的厄運,這種可怕的報應著實令人觸目驚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