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裡的字字句句,除了字面的意思外,還強調真實義。這裡的義說的是因實修實證後所得的真實的心境所顯。沒有分別,沒有對比,沒有非有即無,也沒有非無即有。那麼,佛法所需要被表達的文字內容,屬於文字般若。文字所能起的作用,是連接我們與實相之間的橋梁。所以說聞思修這個次第是有必要的,我們在不理解如何實修實證之前,打好聞思的基礎,就是給實修實證奠定好的根基。
但是話又說回來,文字及語言的表述,只是起到“以指指月,指非是月”的效果。佛法廣博浩瀚,是因為佛陀根據機緣開壇講經說法,為渡眾生八萬四千煩惱,故說八萬四千法。但,這八萬四千法,也是語並不就是真實義,是指向真實義的那個“指”的作用。但也不能說,語就不重要,因為沒有這個“指”我們根本不會知道又是什麼會是真實義。
依義不依語中的,義指實相,語是指承載佛法的語言文字。語,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八萬四千法,是因機因人而設立的,是變動的,也是有為的。義指實相,真實義,則是究竟無為的。佛法真義非語言文字,但指明實相需要靠語言文字。
《金剛經》中有如此表述:“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意思是說,佛法只是過河到達解脫彼岸的船,無船則不能渡河,到岸即應棄船,若執著地認為船是彼岸的話就錯了。因此,學佛者依佛法中語言文字為理解佛法真義的工具,但不能被語言文字所作的比喻所束縛,如果去求證語言文字所述之法相內容,就會“執指為月”,不見真實義。
《金剛經》中還有“如來者,即諸法如義”。
意思說,諸法如義是要通過佛法領悟到佛法的真義。真義是什麼?真義即是實相。所謂“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實相即是無相,無相即是非相,因此佛法的真義是“非相”,即一切皆是幻相。見到一切皆是幻相即是證悟到佛法真義。
清楚地說,佛法之所以是最不可思議的,關鍵在於佛法本身也是幻相中的“一相”。所以,佛法所用的語言說法皆是暫立的“種種譬喻”,目的只是以此來引導眾生趣入實相。
眾生之所以還需要佛法中語言及文字的表述,是因為我們在沒有最終證悟前,還需要不斷的修學佛法,所以為引導眾生一步步趨入實相,因此根據機緣暫立出修行的次第法門。等我們真的證悟了,也就是證悟到本無佛可成,無道可得,因為眾生本來就是佛,只因我們未能識得自性如佛一般,那麼,最終就會是“法尚因捨,何況非法”了,因此,理解依義不依語,是需要我們用慧見去感知並體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