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看念老的批注,『瞋恚愚癡,欲自厚己』,「以瞋癡二毒,助長貪心」。這就是根本煩惱上所說的貪、瞋、癡,因為瞋恚,因為愚癡,這兩個助長了貪心,貪、瞋、癡三毒具足。「《會疏》曰:三惡相資」,就是這三種不善的念頭,貪瞋癡互相資助,「熾發邪欲」,熾,像火,燒得很盛,燒得很烈,欲望現前了,這個欲望不是正的欲望,是邪欲,邪欲現前了,起什麼作用?「吸引他財,欲積自己。故雲欲自厚己也」,希望怎樣用什麼方法把別人的財變成自己的,這樁事情在現前的社會非常普遍。財是這麼得來的嗎?不是這麼得來的,可是許許多多人以為財是這樣得來的。
財、色、名、利,這四樁事情不但毀壞正法,讓你修學不能成就,同樣的也損害世間法。你想得財富,想發財,佛可以滿你的願,真的不是假的,所謂「佛氏門中有求必應」,求財富得財富,求兒女得兒女,求富貴得富貴,有求必應。現在人求的人多,佛有沒有給他?佛沒有給他,為什麼?他的希求不如理不如法。
對佛菩薩供養一點財富,賄賂佛菩薩,這個造的罪業重,把佛菩薩當作貪官,跟佛菩薩談條件,你幫助我發財,我發一萬塊錢財,我會拿一千塊錢來供養你,談這個條件,以為佛菩薩都是貪財的,錯了!佛告訴我們,財從哪裡來的?世間法裡頭沒有財不能辦事,出世間法也一樣,沒財也辦不了事,可見得這是人的需要,但是不能過分,適可而止。真正的原因,得財富是你命中有財,命中沒有,用什麼方法你也得不到。除非佛教給你,佛教給你的是正法。世間人發財的人,命裡有。
文摘恭錄自 淨土大經科注(第四回)第414集20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