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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柏霖:當官舉人不當,最終雙雙落馬
我們接下來看下面的公案,這個是在中國大陸所編的《太上感應篇新證》裡面它所講的。它說,某一個城市的李姓長官,他做事很大方,他也敢做敢為。甚至把職位提拔給他認識的一個人,這個人本身是個企業家,這個企業家他因為在地方上已經很有錢了,他也想要一點權力,所以他想去從政。他透過這個李姓長官,所以他要到一個職位,當了一個鎮長。可能這個企業家,他有幫忙這個鎮還清欠款。 但是因為這個城鎮有很豐富的礦產,這位劉姓的企業家他上任以後,他沒有好好去建設,反而大力的搜刮民財。後來他又花錢去買了一個官位,一個縣的官位。結果他走馬上任以後,雖然他是春風得意,一路順風,如魚得水。但是沒有經過幾年,他這個鎮因為偷稅漏稅案被揭發,把劉姓的這個官員揭發出來。劉姓的官員就交代出李某給他提拔的,李某又交代了很多行賄的事情,這些人統統在官場上中箭落馬。所以當地的民眾就說,這個劉姓的官員,還不如自己做企業,還掙了不少錢。我們在中國大陸,賺錢叫掙錢,那我們台灣叫賺錢。他說,何必要去當官呢?最後進監獄,鎯铛入獄呢?這個公案我覺得非常地好。 摘自《太上感應篇匯編》(第一五五集) 黃柏霖警官主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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