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快樂之因叫善,煩惱痛苦之因叫惡,珍愛生命是幸福快樂之因。對我們每一個人來說,生命都是最珍貴的。我們天天在外奔波,就是為了養好自已這條命。一旦生命垂危,財富甚至仁義道德都可以捨棄。生命的珍貴,對於蒼蠅、蚊子、螞蟻等眾生來說也是一樣。那些雞鴨魚蝦等小動物,你抓住它的時候,它拼命地掙扎,就是因為害怕失去這條命。
比如說蚊子,它知道喝你一口血特別危險,很可能會喪命,但是如果不喝你一口血,就會餓死。盡管這樣,它也不敢直接飛過來叮你,在你身邊繞來繞去,最後找著機會,叮了你一口——可是很不幸運,還沒來得及逃離,就被你捏死了。很可憐!它咬你一口,只是為了一頓飯。可是你打死它,那就是一條命!就因為這一頓飯,它的生命結束了。
螞蟻、蟲子之類的小動物也是一樣。你一碰到它,它就嚇得一動不動。它知道有危險,很害怕,想躲起來,可是也躲不到哪裡去,也許一下子就會被弄死。它們也是由於業障,才變成力量特別微弱的眾生,連躲開的能力都沒有。
人都是太自私了,也非常殘忍,為了自己能吃上新鮮的,就將活蹦亂跳的魚蝦活生生地油煎或燒烤;將龜殼活活撬開,生喝龜血:美其名曰補身。對於這類生命而言,人間就是地獄,不知道它們曾經造作了什麼罪業,才要感得如此痛苦。它們在慘死的時候,都帶著怨恨而死,死後都變成我們的冤親債主而緊跟隨我們,隨時找機會向我們討債,讓我們生病、出事。
實際上誰也傷害不了誰,誰也占不了誰的便宜。因果面前眾生平等,業果絲毫不會浪費。今天我們有能力殺它們,它們有能力時也會殺我們。佛陀為什麼說殺生的罪過最大?就是因為生命對於每一個眾生來說都同樣珍貴。我們能珍愛生命,我們的生命才有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