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看到事情的真相之前,不要輕易地評論或評價;了解,認識得不夠徹底或究竟,也不要輕易傳播。
隨意評價或傳播一件事情,是非常危險的。尤其是說他人的過失這件事,一定要小心。
如果我們看到某人有不如法的行為,要先問問自己:“我看到的是真相嗎?”如果思維這件事情,也要問問自己:“我的認識對嗎?足夠深刻和周全嗎?”如果不是,或不確定,那麼千萬不要武斷地評價,更不要傳出去。否則很可能成了毀謗,一句話把別人一輩子的聲譽和幸福毀掉。
反過來想,如果你是他,別人冤枉你,你怎麼辦?本來你沒有錯,但你的言行被人有意無意地誤解,接著一傳十、十傳百,整個世界的人都知道了,然後你成了壞人,名譽掃地、無法立足,你要找誰承擔責任?
所以,不要輕易斷定別人的過錯。
要知道,我們看到、聽到的不一定是真的,我們想到的也不一定是對的。唯一可以肯定的,就是在他人的言行背後,一定有很多復雜的因緣,而在具體因緣沒有搞清楚之前,就隨便地說或傳,是不對的,至少是不公正的。
佛教的清淨心和慈悲心要求我們,不能說他人的過失。如果我們做不到,一定要說,那就首先看清楚、想明白,然後再說。
俗話說,“耳聽為虛,眼見為實”,但現在有些人就是把道聽途說的東西加上自己的分別念,編織出一個“精彩”的故事,放到媒體上傳播。結果傳播久了,虛的慢慢變成了實的,人們都相信了。所以很多時候,我們也不能太相信自己。
在一個充滿謊言、誤導和手段的時代裡,有些東西就是因為說的人多了,即使我們也覺得裡面有中傷的成分,有誇大的地方,但還是信了,甚至連無中生有的事都信。
還有一種情況是偏聽偏信。有的負責人就常常聽一面之詞,本來是兩人之間的矛盾,應該兩方面都聽一聽、觀察一下的,但因為其中一個特別會說,結果明明是這樣,卻成了那樣。
我們確實需要有一種智慧眼來觀照世間。
記住古印度一位大德的提醒:我們聽到的很可能與事實有距離,不要不經判斷,就把它當做真相的依據。
敬摘錄《漫談弟子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