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種類,大致可分為好人、壞人兩種。好人中也有壞人,壞人中也有好人。如劫富濟貧的“義賊”,就是好人中的壞人,壞人中的好人。
我們常聽人說,某人是好人,但是,好人的條件他具備了嗎?比方說,仁慈的道德操守、樂群的精明能干、向上的勤勞服務、利眾的專業技能。他具有各種特長,能在各種場合勝任愉快,如此不但是好人,而且是能人。反之,凡事推托不肯擔當、沒有主見、畏首畏尾、明哲保身而不敢舉發壞人的好人,就是沒有用的好人;該生氣時不生氣,該據理力爭時不敢據理力爭的人,就是沒有用的濫好人,此種人是團體成長的滯累,是社會進步的障礙。
所謂的好人,我們應該為其定義:
一、慈悲是好人。慈悲,不可過分慈悲、濫慈悲,如果對壞人也慈悲,甚至藏匿為非作歹的通緝犯,這就是對大眾的殘忍。所以慈悲的好人,應該是具有智慧、勇敢的慈悲。
二、勤勞是好人。勤勞,不可勤於游蕩、玩樂,勤於搬弄是非,勤於制造人間的問題。勤勞,也需要有正勤,如勤於服務他人,勤於修學治身,勤於見義勇為,才能作為好人的標准。
三、勇敢是好人。勇敢,不可逞匹夫之勇、魯莽無謀、以強為樂、以大欺小、好勇斗狠,如此的勇敢就不能算是好人。勇敢要有仁慈,要有義氣,要能敢作敢當,要能坦誠向上,才是好人的條件。
四、明理是好人。明理,不可只會辯理,只會逞口舌之能。說得頭頭是道,卻一事無成,這算什麼好人?明理是從善如流、與人為善,明理是自我要求、量廣寬宏,如此才是明理的要訣。
(摘自台灣佛光山開山宗長星雲大師著作《感恩 生活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