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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士全書新白話版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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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破男欲(《出曜經》)

  拘睒彌國,有摩因提,生的女兒端正,要到佛那裡,願意侍奉佛。佛說:“你以為女兒好嗎?”答:“從頭到腳,前後左右,沒有不好啊。”佛說:“迷惑啊肉眼!我看從頭到腳沒有一點好啊。你見頭上有頭發,頭發只是毛,大象和馬的尾巴,也都是如此啊。頭發下面有髑髅,髑髅是骨頭,屠戶家的豬頭,骨頭也是如此。頭中有腦,腦像泥巴,臊臭刺鼻,落在地上,不能踩了。眼睛是池,挖開都是汁。鼻中有鼻涕,口裡有唾液,腹藏肝肺,都是腥臊,腸胃膀胱,只有屎尿。四肢手腳,骨骨相接,筋攣皮縮,只是靠氣息才能動作。譬如木人,有機關作用,作用過後,解剝它的體,節節相離,頭腳狼籍。人也是如此,好在哪裡?”

  佛破女欲(《摩鄧女經》)

  佛告摩鄧女(又作摩鄧伽女,YIN女,曾以幻術迷惑釋加牟尼佛的弟子阿難):“你愛阿難什麼?”女說:“我愛阿難的眼,愛阿難的鼻,愛阿難的口,愛阿難的耳,愛阿難的走路。”佛說:“眼中只有眼淚、鼻中只有鼻涕、口中只有唾液、耳中只有耳屎、身體只有屎尿,臭處不淨。那作夫妻的,便有惡露;在惡露中便生兒子。已有兒子,便有死亡;已有死亡,便有哭泣。在這身體中,有什麼好?”

  目連卻婦(《禅秘要經》)

  長老目連,證了羅漢道。原妻要跟從他,打扮莊嚴,想壞目連的修行。目連就說偈語:“汝身骨干立,皮肉相纏裹。不淨內充滿,無一是好物。我心如虛空,一切無所著。正使天欲來,不能染我心。”

  沙彌守戒(《賢愚因緣經》)

  佛在世時的安陀國有優婆塞,供養一比丘、一沙彌,天天送吃的。有一天全家出門去了,只留下十六歲的幼女在家,容貌無雙,優婆塞偶然忘了給比丘送吃的,吃飯時間到了,比丘派沙彌親自去取。那女子聽到敲門,知道是沙彌,歡喜請入,超常展示YIN態,對沙彌說:“我家的財寶,有無量多。若是遂我的意願,就當你的妻子。”沙彌心想:“我有什麼罪?遇到這樣的惡緣。寧可喪失身命,終究不能破戒。若是要逃走,她必牽住不放,別人看見,反倒受污辱。”就方便告訴她說:“你關上門,我在一房間裡暫時休息一會兒,就如你的願。”女子出去關門。沙彌到房間裡,見有一剃刀,心裡很歡喜,脫掉衣服,合掌跪下向著拘屍那城,佛涅槃處,流淚發願說:“我今天不能破佛菩薩戒及和尚戒,自捨身命,願我世世生生,出家修道,究竟成佛。”於是自殺死了,流血很多。女子見了,愛欲心頓時息止,非常悔恨,自己剪斷頭發。父親這時回家,敲門不開,叫人翻牆進去,見女兒的樣子,驚駭地問她怎麼回事。女兒沉默不答,心裡暗想:“若是實話實說,太羞慚了;若是說沙彌污辱我,我必墮地獄,受苦無邊。”反復思想,就說實話了。父親於是進入房間,合掌行禮。國王聽說後,禮拜贊歎,見聞的人都發菩提心了。

  抱眠罪果(《僧護經》)

  僧護比丘,從龍宮出來,經過一處,見到種種可怕的事:殿堂壁柱,以及各種器具,都是血肉制成,火燒受苦,共有五十六件事(詳在經中)。裡面有二沙彌,睡臥相抱,猛火燒身,苦得不能休息。出來問世尊,世尊都回答了(詳在經中)。又說:“你見到的二沙彌,是地獄中的人。迦葉佛時是出家人,共用一條被褥,相互抱著睡眠,所以入地獄;火燒被褥中,相抱受苦,到現在不止息。”

  業識化蟲(《法句喻經》)

  佛在世時有清信士,供養三寶。臨終的時候,他妻子在傍邊,悲傷痛苦,丈夫聽到哀戀,當時命終,魂神不離去,在婦人的鼻子裡,化作一蟲。當時有道人,見婦人哀哭,好言相勸。那婦人這時候,涕淚交流,蟲就落在地上,婦人見了羞慚,想用腳踩。道人急忙告訴她說:“等等,別踩,是你的夫君!”婦人說:“我丈夫奉經持戒,精進無比,怎麼會這樣?”道人說:“因為你的恩愛,臨終哭泣,觸動他的戀慕,所以落在蟲身。”道人為蟲說法,蟲聽後忏悔,命終生天。

  [按]臨命終時,最為要緊。一念偶然錯了,前功盡棄。謹慎了。

  欲海回狂集卷二

  受持篇

  居官門(共計十科,七十有五條,多屬治國平天下之事。)

  [說明]萬惡之首,實在只有邪YIN。何況位居高官,榜樣的作用不輕。作為君主的股肱,進獻良策應當勤勉。作為民眾的父母,教化須要殷切。敢於盡力推薦山野高人,獻到公庭。推廣開來,全在於人的領會。

  翼贊皇猷第一:用清心寡欲輔佐君主,時時陳述福善禍YIN的道理,不進供YIN書,不進獻美女,常勸少選取妃嫔,報告皇上請求禁止天下編輯YIN書。裁減梨園教坊的場所。流通三教典籍。(八條,最初成就主的德行,其次盡到臣道,再其次福及宮中,最後恩流海內)

  鼓勵風俗第二:增修節義傳記,贈送義夫節婦的匾額,但不許擺設酒席宴會。刊印流行善書,嚴格喪期中娶妻生子的律條。禁止留養娼優,禁止編造YIN書,禁止賣小說,禁止寫春畫,禁止造泥美人,禁止賣YIN藥及YIN具,禁止賭博,禁止拐賣男女,禁止賽會迎神,男女無故不入尼院,婦女不放蕩。妾不穿華貴的,婢不塗脂抹粉,賣酒上稅。(十八條,最初崇尚禮教,其次禁止奢靡腐化,最後提倡節儉)

  約束軍士第三:嚴禁奸YIN虜掠。不許混入尼庵。(二條,最初通常的禁止,其次特別禁止)

  不輕准呈狀第四:離間別人夫婦的,株連尼師寡婦的。奸情沒有實據的,童年男女的。(四條,最初存心厚道,其次情有可原)

  勿逮婦人第五:不是關系到大逆不道的,事在赦免前的。有丈夫的,正要出嫁的,新婚的女子,臨產的婦人。我要遠出,我正醉怒。(八條,最初論事,其次諒情,最後審己)

  勿輕逮婦人第六:良時節假,酷暑嚴寒,事情可以推遲的。路遠要過夜的。可以調和的,有權勢人家告狀的,未經三思的。現在出家的,多年守寡的,良家的婦女,有孕的婦女,剛遭火盜的。(十二條,最初看時間,其次看環境,再其次看事情程度,最後看人的情況)

  謹防物議第七:不用美女幼童結交權貴,不縱容幕僚以及子弟、親戚、僕從,游逛妓院。不在任上納妾聯姻,不賞花玩月,不接受助YIN的藥,不接納舞女歌童,不赴藝人妓女的宴席。(七條,最初恐怕失掉名節,其次恐怕有損威望)

  用刑仁術第八:生員犯奸,教官責打;僧道違反戒律,換服施行刑罰。婦人有罪,穿著衣服行杖,重罪女犯,另外關押一牢房。(四條,最初貴賤有等級不同,其次男女有別)

  毋置妾第九:有兒子的,年老的,姬妾滿前的。已造YIN業的,家有悍妻的,有俊僕的,多方求兒子不見效的。自身顯達,妻在故鄉的。(八條,最初論理,其次衡量情勢,最後考慮世情。以下通士庶)

  不敢作妾第十:同姓女子,儒家女子,尼師守寡女子。祖父的婢女。(四條,最初是對在外說的,其次是對在家說的)

  居家門(共十科,一百條,多屬齊家之事)

  [說明]具有這樣的須眉,號稱丈夫。一家之中,瞻我仰我,如果失掉正氣,萬事都偏了。上天厭惡YIN人,如拋棄鼻涕唾液。邪YIN的果報,多得難數。說起來傷心,聽起來淒楚。暫且陳述一點淺見,不怕口苦。遵循這道理過日子,流芳千古。

  杜邪第一:妓女不許入門,梨園不許入門,賭博挾妓的不許入門。巫師不許入門,賣藥婆子不許入門,賣YIN具的不許入門。(六條,最初斷絕能YIN的一類人,其次斷掉導YIN的緣)

  遠嫌第二:同胞兄弟,不入寢室,嫂叔相見,笑不露齒;男女五歲不同床,十歲不在一起吃飯,不互穿內衣;出嫁姐妹,不到對方臥房,從堂姐妹嫂叔,不私下相見,遠親姐妹不相見,抱幼妹侄女,不裸體,不親吻。女子無故不見姑夫,妻子的姐妹不相見,女婿到女方家,不進內室。妾的兄弟,不見主母,童養媳雖幼小,不要一起吃飯;不是至親,內外不互通問候,不是大禮,內外不互通問候。(十五條,最初同姓,其次異姓,最後同異姓)

  肅閨第三:家中聽不到悍婦聲,婦女不濃妝艷抹,不佩香囊,不觀燈看戲;不偷窺門縫,少喝酒,沒有髒話,相敬如賓,笑不露齒;天熱不袒露,男子暑月下體穿重衣,女人穿三衣,衣服不曬外,不薰香;名貼書簡,妻女不代筆。妾不親近僮僕,奴不裸體,婢不入市。(十五條,最初是妻妾,其次是僕婢)

  家教第四:面對子女,夫婦不戲鬧。男子過十歲,不親近婢女,往親友家,不要讓他入內室,行路教他正視;不許多喝酒,不許觀燈、看戲、游春,不許練習賭博、打牌、擲骰子;不要親近狂徒,不要跟從毀謗三寶的老師,使他早修不淨觀等,使他常知福善禍YIN。幼女不要讓僮僕抱,六歲以上,不出門庭;不許喝酒,不許聽山歌、看小說,不要學詩、畫、琴、棋;常使她持經念佛,教她以四德三從。(十八條,最初端正本身,其次訓子,最後訓女)

  冠婚第五:沒有成年不先結婚,招贅女婿以及童養媳,沒結婚各不相見,洞房沒調笑聲。兒子已成年,父親節欲,兒子已婚,父親絕欲。(五條,最初是夫道,其次是父道)

  喪祭第六:三年守喪,不娶妻妾,夫婦不同床;一年守喪,夫婦僅僅同床。父母的忌日,不同床;將忌三天,僅同床。(五條,最初喪略,其次祭略)

  宴會第七:不追求聲樂,不酣歌狂飲,妾婢不勸酒;寡婦不是至親,不邀請喝灑,不留宿。親女兒在家,臥室應當遠離,親戚身邊的婢女,臥榻不離主母,少年女僕邀請遠客,必使她與丈夫同往。(七條,最初是男,其是次女)

  遠慮第八:家主常早起晚睡,門戶嚴謹,不參加迎神賽會。子女謹樸的,婚嫁可以晚些,流動的,婚嫁可以早些;太幼不要聯姻,不要過於相信媒妁,不要輕易把女兒作為童養媳;有二個兒子的喪偶不要再娶,一個兒子的應當娶妾,因為恐怕虐待原配子女;少年寡婦有志的守節,無力的嫁人。不留養美貌乳母,不彰揚艷妾的名,奴婢不要一起吃飯,同室睡臥,不留養艷婢,不留俊僮。不收藏戲文小說、美女圖像、樂器。(十五條,最初防意外事,其次婚嫁等事,再其次妾媵等事,最後器玩等事)

  世諱第九:父子同居防亂倫,兄弟同居防亂宗。親戚同居防亂姓,少女通外防閨丑。(四條,最初防倫紀的敗壞,其次防德名的損毀)

  御下第十:寬待奴僕,常當作兒子想,對於婢女,常當作女兒想;妻子不在家,婢女不睡寢室,脫靴帽、換衣服,不用婢女,洗男子的尿壺,不用婢女;奴僕早婚配,新婚的不派遣出遠門,婢女的父母備價來贖,趕緊還契約,家生的婢女,聽任僕人安排出嫁。奴婢通奸應當遠遠趕走,不嚴酷拷打,罵奴婢,不涉及到他們的父母妻室,他們如果罵人,也要嚴禁。(十條,最初總說稱心的仁厚,其次盡量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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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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