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一個人的健康是有數的,你以前透支了,以後就得省吃儉用補回來。
一哥們兒,極度嗜肉,餐餐無肉不歡。結果剛到四十歲,身體就出事了,血壓血脂血糖都高得離譜,半年前還得了輕度腦梗,住了兩周院。
醫生給他下了通牒:不許吃肉,每天運動兩小時。
現在他基本就靠小黃瓜蘸醬度日了,他老婆每天還監督他跑步,跑不夠兩小時不讓回家。
前幾天我們見面,這家伙還是挺著個大肚子,但氣色很不好,面黃肌胖的。
他大吐苦水,苦啊,比苦行僧還苦,我現在看誰都生氣,憑什麼你們都能吃肉,就我不能?
他老婆橫他一眼:誰讓你以前不知節制呢,既然享了不該享的福,就得吃不該吃的苦。
這話說的真對。
02
愛情也是如此。
有個讀者給我留言,說她愛上了一個很有魅力的已婚男人,暗戀了幾年後,兩人終於在一起,但也只好了半年,男人就不理她了。
她不甘心,追著他問原因,最後那個男人不再理她,不僅拒接電話,還拉黑了她。
有次她終於打通了電話,豈料他第一句話就是“你怎麼這麼沒自知之明呢!”
她說,現在每每想起過去的美好時光,心就疼得像針扎,曾經那麼甜蜜地一起吃飯、旅行、說悄悄話,可他最後卻如此絕情,她覺得自己要被折磨死了。
我告訴她,你就該好好體驗一下這折磨,以後好避免再犯同樣的錯。
你早該知道,已婚男人的愛情不是你能享有的,他再有魅力,你也得敬而遠之。
明知前面是火坑還去跳,那麼就算被燒得體無完膚,你也沒了喊疼的資格。
所以,今天的折磨,其實是在為昨天的任性買單。
03
人追求幸福,天經地義。但有些幸福,不是人人都配擁有的,若強行索取,即使得到了,恐怕也要為那一點幸福,承受十倍百倍的痛苦。
每一次任性的“我不管,我就要”之後,都可能跟著難以承受的“我好苦,我活該”。所以,人可以不知道自己該做什麼,但一定要知道自己不該做什麼。
不管多想吃肉,如果知道吃肉的健康隱患,就適可而止吧,否則積重難返,多辛苦;
不管多愛一個男人,如果知道這份感情不該發生,就咬牙轉身吧,否則到最後痛不欲生,哭得再慘,誰替你分擔;
不管多想玩游戲,如果知道工作沒有完成,就關了游戲吧,否則耽誤了正事,惹惱了老板,得不償失;
不管多想買名牌包包,如果知道兜裡錢不夠,就再忍一忍吧,否則日子青黃不接,何苦呢。
人要懂得收斂自己的欲望,時刻保持必要的理性。
04
面對欲望,“不顧一切”真是個很蠢的詞。
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該不顧一切,如果你在做一件事時想到的是這麼一個詞,就應該命令自己立刻停手,掂量一下後果再說。
而所謂的“忍不住”,其實也很可笑。人沒有真正忍不住的事,關鍵就看你對自己要付出的代價有沒有准確的認識。
如果你知道今天這盤肉吃下去,就會命不久矣,你肯定能忍住不吃。
如果你知道今天愛這個男人,明天就會生不如死,你肯定能放下執念。
如果你知道今天再玩游戲,馬上就會被辭退,你肯定能忍住不玩。
如果你知道今天買下這個包,明天就會流落街頭,你肯定能忍住不買。
所有的“忍不住”,不是犯錯的借口,就是因為那個代價不夠明晰,或者你有意在回避。
當你縱容自己被欲望驅使去獲得一時滿足,那個注定要來的苦果,就由不得你選擇了,忍住得忍,忍不住也得忍。
所以,太貴的幸福,就別去消費了,否則透支過度了,太難償還。
或者,你就先把該吃的苦都吃了,攢夠了資本再去要幸福。
愛情也好,尊嚴也罷,你配得上的幸福,才是真正屬於你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