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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士傳新編:46、劉士光、劉彥度,兄弟精心學佛墓地僅容棺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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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宣法師 總監

  釋永真 彭殿清 撰集

  46、劉士光、劉彥度:兄弟精心學佛 墓地僅容棺木

  南朝梁時期劉士光(公元488~519年),又名劉歊(歊音xiāo),平原縣(今山東德州境內)人。出生時,夕有香氣,氛氲滿室。幼年有識慧,四歲喪父,與群兒同處,只有他不做游戲。六歲誦《論語》、《毛詩》,意所不解,就提問人。十二歲讀《莊子·逍遙篇》,能為客說其大義,家人感驚奇。及長,博學有文才,不娶不仕,性重興樂,尤愛山水,登危履崄,必盡幽遐,人莫能及,皆歎其有濟勝之具(具備跋山涉水游覽名勝的身體條件)。與族弟(同族同輩中年較少者)劉彥度一起隱居求志,精心學佛,遨游林澤,以山水書籍相娛。士光奉母孝悌,睡覺、吃飯不離左右。欲避人世,以母老不忍離開。

  天監十七年(公元518年)士光年三十一歲,著《革終論》,提出了以“孔、釋為師”的終制,革除舊有的制度,如氣絕復魄、送往之具、茅君之虛座等。遵循佛家不殺生的原則,實行子孫祭奠時,棄牲牢而用蔬果等。《革終論》略曰:“形者無知之質,神者有知之性(形不知人的本性,神識知人的本性)。有知不獨存,依無知以自立(神識不能單獨存在,依形而立),故形之於神,逆旅之館耳(形之於神識,如客人所住的旅館)。及其死也,神去此而適彼也(人死之後,神識已經到了相合的地方)。神已去此,館何用存?速朽得理也(軀體迅速腐朽),神已適彼(神識又去到別的地方),祭何所祭(祭祀的對象在哪裡)?……蓋禮樂之興(舊有的終制),出於澆薄(社會風氣浮薄),俎豆(祭祀、宴會時盛肉類等食品的兩種祭器)綴兆(古代樂舞中舞者的行列位置),生於俗敝(在鄙陋民俗中產生)。施靈筵、陳棺椁、設饋奠、建邱隴,蓋欲令孝子有追思之地耳(設置靈筵,陳放棺椁,供奉奠品,建造墳墓,都是為了想讓孝子有追念思慕已故親人的場所)。……然積習生常,難卒改革,一朝肆志,傥不見從(但是多年的習俗相傳已久,喪葬的規矩很難一下子改變,突然間要完全順應自己的想法辦事,就擔心人們出於愛心不順從)。今欲剪截煩厚,務從儉易(現在只需除去煩瑣的禮儀,革除厚葬的習俗,喪事要節儉,禮儀要簡易)。進不裸屍,退異常俗(裸屍而葬,不要過於守舊)。不傷存者之念,有合至人之道(既不傷害親人的感情,也要符合道德高超的准則)。

  《革終論》又曰人將死的時候,簡單洗浴下就好了。然後,用一千錢買來棺木和衣服頭巾枕頭鞋子,棺中的物品不要接受別人的布施,整理好後就往故居的山走,找個地方,只要能容棺木就好。不要用磚瓦砌造墓穴,不要堆土為墳,植樹為飾,不要陳設供品祭祀,不要設置幾筵。用不著像對茅君那樣,設虛座供奉;也不要像對伯夷那樣,用杯水祭祀。

  士光在興黃寺遇到志公禅師(梁代僧,名寶志,世稱寶公、志公和尚),志公禅師驚訝的一下子坐起說:“你隱居修道,將來必有成就。”如此三說。天監十八年春天,有人為其庭院種柿子樹,士光對侄兒說:“吾不及見此實矣(我已經看不到此樹結果實了)。”到了秋天,士光逝世,年三十二歲,人們都以為士光知命。家人遵照他的遺囑,喪事很簡單。親友為表示哀悼,作文講述其行跡,谥曰“貞節先生”。著有《古今文字序》一卷,不傳。

  族弟劉彥度,名吁,年少時失去雙親,哭泣孺慕,幾至滅性,赴吊者莫不感動。及長,事伯父母及兄姊,友孝笃至,性愛潔清。聽說兄長要為他娶妻,聞風而逃。本州刺史張稷請他當官主簿,他也不去。於是州府以檄文召吁,彥度就把征召的檄文掛於樹而逃。彥度深信佛法,尤精意釋典。曾與士光聽講於鐘山諸寺,著谷皮巾,披納衣,留連忘返。天監十七年,三十一歲,卒於士光的住捨。臨終執士光手曰:“氣絕便斂,斂畢即埋,靈筵一不須立。勿設飨祀,無求繼嗣。”士光從而行之。宗人至友相與刊碑立銘,谥曰“元貞處士”。(居士傳十 梁書-列傳第四十五 南史-列傳第三十九 據網絡資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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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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