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群法師
按:節日將至,世人又難免殺生慶祝或祭祖。人在此時,歡呼暢飲,物在此時,魂飛魄散。人在此時,骨肉團圓,物在此時,母離子散。人在此時,穿新衣,賀新禧,山珍海味,杯盤狼籍,物在此時,血淋漓,腸寸斷,肝腦塗地,慘不忍睹。因此,節日殺生,是第一等殘忍的事情。試於操刀的瞬間,蓦地回光反照,雖然佳肴在前,也必然黯然神傷了。 如果家人大量的殺生,佛教徒的我們應該如何用善巧勸說呢?
見到別人殺生,應盡可能地設法勸說,盡到自身的責任。當然,有時不見得立刻奏效,所以要注意方式,以對方最容易接受的理由進行勸說,而不是把自己的想法生硬地推銷給別人。
每個人都有他認可的一套觀念,有些人相信因果報應,就可從殺生感得苦果的角度勸說;有些人相信科學調查,就可從肉食對健康的危害勸說;也有些人熱心環境保護,就可從飼養動物對環境的破壞來勸說;還有些人心地善良,就可從人類良知,從動物被殺的痛苦來勸說。總之,方法有許許多多,只要用心觀察,多動腦筋,總會找到適合的方法。
如果因為照顧家人飲食,可否讓別人代殺?
很多居士所處的家庭,往往不是全家信佛。作為一個主婦,因為自己信佛就要求大家吃素,的確不太現實,許多家庭也往往因為這個問題產生矛盾。是無原則地遷就家人,還是刻板地堅持己見?為了維護家庭和睦,在不違背原則的情況下,不妨做一些讓步。原則是什麼呢?比如受了五戒的人,就決不能再殺,也不能讓別人殺。否則就像教唆犯一樣,不僅自己難逃罪責,還教唆他人,罪加一等。但如果家人一定要吃肉,只能采取折衷辦法,買一些半成品給家人食用。佛教中有三淨肉,即不見為你殺,不聞為你殺,不是為你殺。買這樣的肉不涉及殺生,可以通融,但在原則問題上必須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