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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柏霖:販賣假銀,被雷震死
清聖祖康熙庚戌年,有一位姓顧的福建人住在江陰,暗中販賣假銀,帶到市場,沒有人能辨認出來。但不可以超過十天,超過了就會回復本質。有某甲用六兩金子換了二十兩假銀到阊門買紗緞,在乘船回家的路上,晚上經過華蕩的時候,狂風大作,船只翻覆,一點東西也沒有留下來。某甲還好能游泳而免於滅頂,赤裸著身體回家。顧某也是在當天被雷震死,用來造假銀的火爐和鐵錘都被雷擊得粉碎。 哎呀,真傻呀,顧某因使用奸術被上天誅滅,在道理上是罪有應得。某甲卻以一念之貪,突然失去本有的六兩金子,而且衣服、行李不知道還價值多少錢呢?生意做到這樣子可說是虧本,雖然他沒有喪命在波浪中,但也是很危險了,這不知道理的小人可憐到這種地步。我有一句話要提醒大家,我做生意是為了求生存,我要生存,他人就不用生存嗎?我想要養家活口,他人就不想要養家活口嗎?況且那些欺心逆天的人,報應是很明顯的,最後沒有不遭遇本身死亡又害家滅口的報應的,這大概不是做生意人的本意吧。 摘自《太上感應篇匯編》(第二三七集) 黃柏霖警官主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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