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就把《大智度論·釋初品中屍羅波羅蜜義第二十一·卷第十三》,「酒有三十五失。何等三十五?」我把它念出來,「一者、現世財物虛竭,何以故?人飲酒醉,心無節限,用費無度故;二者、眾病之門;三者、鬪诤之本;四者、裸露無恥;五者、丑名惡聲,人所不敬;六者、覆沒智慧;七者、應所得物而不得,已所得物而散失;八者、伏匿之事盡向人說;九者、種種事業廢不成辦;十者、醉為愁本,何以故?醉中多失,醒已慚愧、憂愁十一者、身力轉少;十二者、身色壞;十三者、不知敬父;十四者、不知敬母;十五者、不敬沙門;十六者、不敬婆羅門;十七者、不敬伯、叔及尊長,何以故?醉悶怳惚無所別故;十八者、不尊敬佛;十九者、不敬法;二十者、不敬僧;二十一者、朋黨惡人;二十二者、踈遠賢善;二十三者、作破戒人;二十四者、無慚無愧;二十五者、不守六情;二十六者、縱色放逸;二十七者、人所憎惡不喜見之;二十八者、貴重親屬及諸知識所共擯棄;二十九者、行不善法;三十者、棄捨善法;三十一者、明人、智士所不信用,何以故?酒放逸故;三十二者、遠離涅槃;三十三者、種狂癡因緣;三十四者、身壞命終,墮惡道泥梨中;三十五者、若得為人,所生之處,常當狂騃。」「騃」是愚、呆的意思,愚笨、癡呆的意思,「狂騃。」
「如是等種種過失,是故不飲?如偈說:『酒失覺知相,身色濁而惡,智心動而亂,慚愧已被劫。失念增瞋心,失歡毀宗族;如是雖名飲,實為飲死毒。不應瞋而瞋,不應笑而笑,不應哭而哭,不應打而打,不應語而語,與狂人無異;奪諸善功德,知愧者不飲。』」
摘自《太上感應篇匯編》(第二三九集) 黃柏霖警官主講
文字稿來源【太上感應篇共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