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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柏霖:不貪財悉數還錢積陰德官至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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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漢朝的閻敞在當郡掾的官吏時,當時的太守第五嘗被皇上征召,將薪俸的錢一百三十萬寄在閻敞家中,閻敞把它埋在地下。後來第五嘗要死的時候,叫孤孫前來,告訴他說,我有錢三十萬,寄在郡掾閻敞家中。等到第五嘗的孫子長大後,前往閻敞家中求取,閻敞看到後,一面悲傷,一面高興,實時取錢還給他,封口的標志依舊沒有變。五嘗的孫子說了,我祖父只說,只有三十萬,現在有一百三十萬,我不敢拿。第五嘗的孤孫也很誠實,閻敞也非常地誠實,不貪財。閻敞就說了,你的祖父因生重病,以致說法有錯誤,你就不用懷疑了,於是全部歸還給他。閻敞後來官當到刺史。閻敞本身非常有德行,積陰德。第五嘗本身其實,他可能也是刻意說只有三十萬,也就是一百萬,可能也是有意要送給閻敝。但是閻敞也非常地誠實,不貪這個一百三十萬,也不貪這一百萬,他可以貪而不貪。這種人可以講,他這個心念非常真誠,就是真正積下陰德。

  摘自《太上感應篇匯編》(第二一九集) 黃柏霖警官主講

  文字稿來源【太上感應篇共修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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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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