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宗教,大多數都是為了所信仰的對象,能夠感應與保佑。如果能得到感應,不管對象是神或是鬼,是聖人或是妖魔鬼怪,都很多人去信仰拜拜。所以信仰多數是為了感應,那麼誰能顯神通,誰就有信徒;誰神通最大,誰就信徒最多!那麼誰神通最大呢?
佛號稱三界的導師,人天的教主,神通不是最大嗎?不但是神通最大,智慧、德行、慈悲都最大。為什麼不見得感應最多呢?就是菩薩、羅漢,也應此一般的神通廣大,為什麼佛菩薩不大顯神通利益眾生呢?難道如俗說,“賣花說花紅,賣酒說酒香”,是佛教徒為了自己的名利,而作虛偽的宣傳嗎?
感應的多不多,一半是人為的,“和尚不作怪,施主不來拜”。一半是神格的問題。人為的問題,為了避免傷害他人的人格,不討論也罷!至於神格,神也有天神、地神、鬼神、正神、邪神種種的差別。越是正神,或越高的神,感應的機會即越少,譬如人間的越大官,接觸老百姓的機會就越少一樣。
佛是大覺者,大慈悲、大智慧、大神通者,為什麼感應比一般的神少呢?佛教是正教,不講邪言邪語,佛好比人間正派的人,不作假,不用邪法迷人或感情用事,你來求我就感應,要看事情能不能幫忙。而且佛主要目的是,教我們怎樣處世做人,怎樣解脫我們的業障與煩惱,怎樣解脫生死,怎樣離苦得樂的問題,而不是開保險公司,你們的一切危險痛苦的事情,我統統包辦,包括推薦上天堂,不下地獄。所以佛是我們老師、慈母,而不是保險公司的老板。
譬如,我們有什麼糾紛,如果到了法院,法官必查清楚,糾紛的原因,要經過三審五審,辯論誰對誰不對。總是要使雙方都心服口服,要經三月五月,或一年半載,把雙方的氣都磨平了,才好解決事情。世間的是與非,不論原告被告,受害或被害者,都有一肚的怨氣、恨氣,都欲爭勝利、爭面子,或多或少都蒙蔽了理智。官司慢慢的拖延,慢慢的把怨氣、恨氣都拖平了,理智一點,才好解決事情。這是正法的途徑。
若是不依正法呢?走後門、向法官送紅包,或拜托司法黃牛或雇職業殺手,或雇流氓之類,都比依司法途徑來得快,而且干淨俐落,何必那麼多麻煩呢?有人直接向事主談判,只要一個公正人就行,或向他求忏悔,求原諒賠禮、賠罪、賠償。那一個方法好呢?各人有選擇,只是方法正不正而已。
再說,事清的快解決,也不一定是好,恐還有後患呢!
世間有人欲親近有錢有勢力的人,有人欲親近流氓黑社會的人。有人欲親近奸詐邪佞的人,有人欲親近有德有修行的人,有人欲親近有智慧有慈悲心的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龍交龍,鳳交鳳”,將來當然同路,而同升同墮。
信仰宗教欲求感應與保佑,如同小孩依偎在父母膝下一樣,無論飲食、穿衣、睡覺,乃至大小便,都依父母照顧,一切困難更不用說。我們希望永遠作小孩嗎?父母希望我們永遠作小孩嗎?父母希望我們成功立業,做大事,做大人物,不是嗎?那我們要怎麼做才能做大人物呢?如果依賴在邪師、奸佞的人又怎麼樣呢?
佛菩薩大顯神通,感應和庇佑我們,這是人人希望和要求。那佛菩薩為什麼不多多的給我們呢?
一者眾生養成依賴性,不用功不修行。
二者各人前生所造所帶來的惡業,不能夠消滅。
三者信佛只是信感應和神通,不是學佛,不修行。
四者信神通會陷入名利邪窟。
五者事事依賴必懶惰墮落。
六者佛也變名利邪神等等原因。
是故佛菩薩該感應的時候才感應,沒有胡亂感應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