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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士全書新白話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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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堯之服

  所謂服,就是事奉啊。《尚書》中的“缵禹舊服,以常舊服”等,都是作事奉解釋。“服堯之服”,就像是說事奉堯啊。下文“誦堯之言,行堯之行”,正是“服堯之服”的注解,應當與“君子動而世為天下道動”的文字,一樣的看待。如今注釋中說曹交衣冠言行不遵循禮法,所以告訴他“服堯之服”,那服字就成了衣服的服了。只是堯的服飾,卻是日月星辰等十二章圖像,曹交如何能穿呢?如果說是堯制作的法服,那麼衣冠服色,隨著時代的變更,生在現代卻要反回古代的生活方式,是宣聖(孔子)不贊成的。曹交生在周末,忽然教他穿一千八百年以前的古服,似乎怪誕。至於桀(夏朝最後的君王)雖然是無道昏君,他穿的衣服,也必定是天子的服飾,決不會說“我是無道君主,另作無道的衣冠,留傳後世”,曹交為什麼自己要仿制那古服來穿呢?所以不如解釋為“事奉”的字意比較准確。

  [按]所謂書,是聖賢的書;所謂理,是天下古今的理啊。天下古今的理,天下古今都可以說。所以古人著寫書,必定說“以俟後之君子”,那心情很是希望後人超過前人,不是要一代不如一代啊。若是認為已有定論,後人即使有創見,也不許吐露一字,這就是被一先世的儒家堵住了天下後世的口了,可以嗎?

  “慎獨知於衾影”

  [說明]君子與小人的分別,不過是在於為自己還是為別人。人若是有志為自己,而在幽暗單獨的地方,不能時刻防備,小心謹慎,那為自己的功效,終究是有疏漏的。古人說:“獨行不愧影,獨臥不愧衾。”(獨行時不愧對影子,獨睡時不愧對被子)能到對衾影不慚愧時,才是謹慎到極處。這一句,就是上文的“見先哲於羹牆”的實際,也就是下文的“諸惡莫作,眾善奉行”的本領。“獨知”不是空空的一個謹慎,須知前後都有工夫。慎獨以前,須用學問思考;慎獨以後,不過實行而已。這與上句,用意最深,工夫最細,分明是帝君說自己的心得體會,不用俗人多問。

  “獨知”的時候,“獨知”的境界,人人都有,各各不同。求名的,有名的“獨知”;求利的,有利的“獨知”;都是業識茫茫,不知覺悟。譬如龍不見石,魚不見水,人不見塵,血肉身軀不見鬼祟,自然的道理啊。若在天不亮的時候,回光返照,反省自己,試問:“我在父母兄弟前,盡到過一點孝順友愛嗎?在親族朋友間,真的是以誠相待嗎?兩人同處沒有猜忌嗎?在遇到錢財的時候,果然能見利想到義,不受用人間造孽錢嗎?在行住坐臥中,想到過天地父母的恩,想到要報答嗎?每天從早到晚,曾有一時片刻中,發起濟人利物的念頭嗎?在美色上不留戀嗎?見人得意時,沒有嫉妒心嗎?在順境時,果然謙遜自己,不驕奢嗎?不欺凌弱者嗎?飲食當前,能想到農夫的憔悴嗎?見貧窮的人來乞討,必定能稍有施捨,沒有厭惡的心嗎?”這樣一個一個檢點,那麼獨知的時候,必定在心裡有很不滿意的地方,哪裡能輕易寬恕自己呢?下附征事三條。

  見獵心喜(《性理宗旨》)

  宋朝河南的程颢,字伯淳,學者們稱他為明道先生。少年時好打獵,後來見到周濂溪先生(宋朝哲學家周敦頤),就改掉了那習氣,自認為沒有這個愛好了。周說:“怎麼說得那麼容易啊!只是在這心中隱藏沒有發現罷了。一旦萌動,又像從前了。”過了十二年,偶然見到打獵的,果然有歡喜心。這才相信周濂溪的話不錯。

  [按]戒殺放生,是行善去惡中極其容易的事。斷除打獵,又是戒殺放生中最粗淺的事。像明道先生那樣的賢德,又經過十二年的學道,那心中的殺機,都還沒有斷盡,那麼理當應該是精嚴戒律的高僧,天神都要敬禮啊。後來明道先生任上元縣的主薄,見到鄉間多有用膠竿捕鳥的,先生要求折斷所有的竿,並且下令禁止。猜想這時候他的一片殺機都斷盡了,哪裡只是十年讀書,才去除一“矜”字;十年讀書,才去除“狀元”二字呢?

  偶動邪念(《高僧傳》)

  昔日有某禅師,研究禅理,道風很高超,想求和尚傳法,和尚不答應,有點埋怨的意思。和尚去世二十年後,那禅師偶然在溪邊走過,遠遠看見對岸河邊女子洗腳,偶然動了一念,覺得那腳很白皙,忽然見和尚在旁邊嚴厲大聲質問他說:“這念頭可以傳祖師衣缽嗎?”禅僧不覺慚愧拜倒,伏在地上忏悔。

  [按]按世俗的看法,不過是微細的過錯;若是按戒律來論,這念頭已經犯YIN戒了。因為欲界六天,不像世間人,那福報轉重,那欲念轉輕;到了化樂天上,不過互相對視,欲事已經完畢,不用等待笑語;再往上,如他化自在天,只聽語聲,或聞到香氣,欲念已經完畢,並不用等待對視了。哪裡像世俗的人沉迷那嗜好,就樂此不疲呢?

  舉念戒牛(《觀感錄》)

  無錫的書吏王某,順治丁酉年因為錢糧的事,死在北都的獄中。康熙二年四月,蘇州金太傅的兒子漢光,從京城回家,船到張家灣,有人請求說:“我是無錫的王某,請帶我去。”漢光同意了,停船後王不來,船走,又有呼喚。漢光追問是誰,王就實話實說:“我是怨鬼啊,船離岸太遠,所以難上船了。”船上的人都震驚。鬼說:“沒關系的,我在船的角落裡就可以啊。”船靠近岸邊好像有人跳進來,開船不久,又叫下船,問是何故,答:“有一小布袋掉在岸上,裡面有錢糧數目,回家對賬,用這個作為憑據,請停船去取一下。”漢光答應他。行船三天後,將要天黑,鬼說:“暫停一下,這地方做普齋法事,我要去一趟。”漢光問:“什麼是普齋?”答:“就是世間所說的施食啊。”去了一會兒就回來了,說:“觀世音菩薩主壇,沒有飯給我吃。因為生前喜歡吃牛肉了,所以菩薩值壇,凡是愛吃牛肉的,一概不能吃到食物。”這時漢光正喝醉灑,拍案說:“天下有這樣的奇事嗎?我素來喜歡吃牛肉,現在起就戒掉了!”過了一會兒,鬼大哭,問他為什麼哭,答:“天上戒壇菩薩來了,我不可以留在這裡了。”漢光說:“你怎麼回去?”鬼說:“再等別的船罷了。”漢光停船,鬼悄然走了。

  [按]漢光戒牛肉的話,剛剛出口,而戒壇的神靈就來了。可見舉心動念,天地都知道,記過記功,絲毫不差。昔日戚繼光,每天念誦《金剛經》,有鬼托夢,求他念一卷經讓它超生。而戚在誦經時,正好有一丫環送茶來,戚因為搖手制止,當夜鬼又來告知說:“誦經很好,只是裡面多了‘不用’二字,所以不得力。”第二天,戚虔誠再誦,一個念頭不起,於是鬼才托生,又來致謝。因為神道、鬼道,都有他心通,每動一念,就如見到肺肝。現今人們從早到晚,從晚到早,殺盜YIN妄,五逆十惡的念頭,到了不可窮盡的地步了,這樣能不冒犯天地的懲罰,觸動鬼神的憤怒嗎?那麼“獨知”的時候,確實不可不慎了!

  “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說明]這兩句,是總結全篇的結局。諸惡,就是上文說的YIN殺破壞等事;眾善,就是上文說的忠孝敬信等事。所謂莫作,就是禁止的意思;所謂奉行,有勸勉的意思。這兩句,阿難也曾說過,在《增一阿含經》中可見,帝君也許就是從這裡看到的,也說不定。兒童口中,都讀《大學》的道理;曾子口中,也說《大學》的道理。同樣是《大學》,而見解的深淺,有天淵的差別。這二句文字,也是如此。昔日善信菩薩,過去劫生在沒有佛法住世的時代,要求正法,空中告訴他說:“這裡向東方一萬由旬的距離,那國有一女人,天生卑賤,形貌丑陋,仿佛能知道半句佛偈。但是那半路上,隔著一片淤泥,寬廣萬裡,踐踏就淹沒。”善信聽說,踴躍向前,竟然過了泥河,見到這女人,敬禮她如敬佛,禮拜贊歎。女人答道:“諸佛的妙法,無量無邊,我聽到的,止有半句偈子。”善信拜求說:“願聽聞半句偈子”。女人答道:“只有‘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而已。”善信聽了,身心清淨,思惟偈的含義,通達了旨意,就得到神通,飛回了本國,遍處宣講這偈,降伏眾魔。可見八字中,見解淺的人見到的就淺,見解深的人見到的就深,並不僅僅是行善去惡的常談啊。下附征事(六條)

  失目因緣(《阿育王經》)

  昔日阿育王的妃子蓮花夫人,生一兒子,面貌端正,眼睛像拘那羅(好眼鳥)眼一樣,因此取名拘那羅,王很喜愛。後來王子與妃子,一起到雞頭末寺,見到尊者夜奢。夜奢知道他過去的因緣,一定會失明,就為他說眼無常相。當時王的正後,羨慕王子的容貌,強要逼迫,王子不順從,王後因此很怨恨,一定要挑瞎他的眼睛。後來趁著阿育王生病,王子在外,討伐北方乾陀羅國(屬北天竺國),王後就詐稱王的命令,叫人挑瞎王子的眼睛。王子那時,雖然受這樣的苦,但想到尊者眼無常相的話,深深厭惡血肉形骸,願求清淨慧眼,當時就證得斯陀含果(二果阿羅漢)。後來王子,回到本國,父王還不知真相,忽然見到兒子兩眼已盲,形容憔悴,衣裳又髒又破,大哭著問是何故。回答:“這是父王的旨意啊,有命令文書在。”父王大怒,推究文書,知道是王後的作為,就要殺王後。那時王子百般勸解,父王總是不聽,於是大量堆積木柴和油,燒死了王後。當時有比丘,問尊者優波趜多,這是什麼因緣。回答:“王子往昔,在波羅柰國是獵人,在山洞中,捕獲很多鹿,恐怕它們逃竄,都挑瞎它們的眼睛,一個一個殺掉了。從此以後,幾百世中,常被挑瞎眼睛。又在過去拘留孫佛入涅槃後,修造塔寺佛像,隨後發願說:‘使我來世,就如這佛!’由於修造塔像的緣故,常生尊貴人家;因為發願,能證斯陀含果。”

  [按]後來阿育王,聽說菩提寺的僧人名叫宴沙的,是阿羅漢,就帶著王子,來到寺中,大修供養,請僧人哀救,而且叫國中所有人第二天來聽法,各自帶器皿來,承接眼淚。第二天信眾都爭著來,聽講《十二因緣法》,沒有不悲傷落淚的,共收眼淚,放到金盤裡。法師就對眾人立誓言說:“先前說的法,那法理如果正當,願用眾人的眼淚,洗王子的眼睛,使他能復明;如果法理不當,依舊眼盲。”於是用眼淚洗眼,王子從此兩眼復明。

  增價自斃(晉澹庵述)

  太倉的錢君球,在順治末年,見打漁的人賣一鱉,要價五十,錢答應出二十五,要買去放生,這時張伯重來了,增加五文錢,買去烹煮,還沒有熟,張忽然大寒,說胡話:“我本來有人買放,你為什麼奪走我殺了?”要命很急。家人哀求說:“既然如此,須要錢某來。”錢來後,代求釋放,張伯重就蘇醒過來。因此發誓不吃葷。不久,見有賣河豚的,張伯重又買來吃,病馬上發作,過了一天就死了。

  [按]不超度那鱉,縱然不吃葷,怨仇也終究要報,只是快慢不同罷了。

  雷誅賭逆(先大人筆記)

  湖州南浔鎮,有寡婦的兒子好賭博,有一天欠債沒辦法還,要母親典當衣服給他錢,母親說:“我要去你姐姐家,等穿到了,可以給你衣服啊。”兒子就為母親駕船前往。母親本來可惜衣服,要等上岸再脫下來。兒子懷疑母親不給,發怒與母親爭搶,把母親沉到河裡了。兒子返回不到一裡遠,隆隆地聽到雷聲,急忙到家,對妻子說:“快用大缸蓋住我。”妻子問何故,不回答,只好勉強照辦。而雷聲很細,始終沒有震下來。過了一會兒,妻子見缸邊血水流出,很奇怪,打開看,丈夫已經沒有頭了,只是鮮血淋漓,就驚恐呼喚鄰裡來。人們都說是妻子謀害的,故意說假話,然後駕船接她婆婆來,要告到官府,船到半途,有東西妨礙船槳,原來是一女屍浮起,手裡拿著人頭,頭發挽在手指上。再細看,屍體就是那母親,而人頭就是她兒子。大家這才明白那母親被兒子害了,就釋放了媳婦。

  [按]害母的,固然是豺虎不如,追究那禍根,是因為欠錢開始,那麼賭博的禍害,也強烈了!怎麼能夠做長官的,痛除那弊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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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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