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辱(佛教解釋)
修忍辱時不要著忍辱的法相,以為我是能忍,以及有我所忍受的程度,有能有所即離不開四相。聞贊則喜,聞謗則怒,心中即起波浪,離四相談何容易!應先漸修,後可頓超。修行一事沒有天生的,縱有頓根的人,亦是過去世修來的。欲求大徹大悟,須以佛法慢慢熏習,每天需要念經,單單念而不解其義,收效甚微,對於經義要圓解、要深解,日常生活當中,遇到什麼境界都能運用上去,舉心動念均是修行,功夫用得上,日久必有成就。人我執不易斷,凡事看淡一點,即算有進步,愈淡薄愈自在,即是漸漸的放下。四相空了,說一個忍辱也是多余的。
術語
清淨心是由戒定中來的,故修定必先修忍,六度中忍辱列為第三,忍是出離苦海的最妙法門。
忍辱層次
忍辱法門,從淺至深,有五種層次。
第一,生忍。每當被辱境到來之時,無法回避,無法抵抗,只好堅強起來,把它忍耐下去,心裡感到煩惱,難以忍受,很是痛苦。
第二,力忍。對於辱境到來,不與它計較,用最大力量,退一步、讓三分,把它壓下去。古人雲:“小不忍則亂大謀。”一心念佛名號,借佛號的威力,把忿恨之心緩解、安定下來,猶如以石壓草。日常最好佛號不斷,因佛號若斷則嗔心易起。
第三,緣忍。當辱境現前,以智慧回光返照,修因緣觀。回想為什麼自己無故受辱、挨打、挨罵等,辨明其中緣由。若無緣無故受侮辱,則或許是前世因緣感招的惡果,今生隨業受報;反之,即並非業障所致,而是魔障所致。若能作受報想,作還債想,體會其中疾苦,領悟考驗真谛,心中自然就將難忍受的辱境逆來順受了、心甘情願不生嗔恨心了。
第四,觀忍。當辱境發生,用空觀智慧來照察了知身心世界,一切諸法本來無我可得,我既然是無有的,哪裡還有什麼我被侮辱以及所辱的境界呢?這就是能空的我相與所空的辱境,二者既然完全是空的,故中間的辱相,當然也是不可得的。這樣觀空,萬惡的嗔恚心就無處發生了。
第五,慈忍。菩薩每逢辱境到來時,不但不生嗔恨心,反而發大慈悲心,哀憐憫念:“此人實在愚癡可憐,無理取鬧,妄生枝節。現在對我毀辱,我能忍受以德報怨。如果對待別人任意毀辱,定受果報,種下被人毀辱的惡因。更嚴重的甚至發生人命傷殘,受到法律制裁,將來亦遭因果報應。”因此菩薩興起無緣大慈、同體大悲、方便教化,令他覺悟過來,知過必改,斷惡修善重新作人。
緣忍、觀忍和慈忍又統稱為理忍。
用意
一切冤家對頭不可恨,其是來成就我們忍辱度的。對於天然災害要忍受,對於自己的清苦生活要忍耐,切不可怨天尤人,要知萬法皆空,對事理因果都能了解,謂之無生法忍。
清淨心中一絲毫不能沾染,親愛之人要放下,冤家對頭也要放下。度一切眾生,冤家對頭也在內;菩薩沒有一個冤家,冤親平等是大無畏精神。
嗔恨為修行人之大忌,無論在何時、遇何境、修何法,皆斷斷不可生嗔。忍辱極易生嗔,嗔心一生,忍辱的修行即被破壞。例如有人罵我,我忍耐住一時不還嘴,可心中氣得不得了,這種強壓制的辦法並不是忍辱的真實義。佛在金剛經中所說,由被歌利王割截身體一段經文時,有“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嗔恨。”嗔恨正與菩提相反。菩提,覺也、平等也、慈悲也。而嗔恨之生,由於事之不如己意,便有我相,尚何平等之有?世事莫非夢幻,如意不如意何必認真!違反慈悲,更不待言。
作用
忍辱的功德與不忍的害處,凡是學佛的人多多少少都知道;而境界現前,自己作不了主,就把其忘記了,仍舊是肝火上升,一點不讓人,這實在是對於忍辱的真實利益還未參透。要知道,辛辛苦苦好不容易修持所集的功德,一把火把它燒光,豈不太可惜了嗎?一個人受污辱最易生嗔恨心,辱都能忍,還有什麼不能忍?嗔恨是修行人的大忌諱,有了它這一生就不能成就,因為嗔恨心與菩提心不相應。菩提含有覺、平等、慈悲義。嗔恨之生,由於事之不由己意,便是著我相,尚何平等之有?世事莫非夢幻,如意不如意,何必認真;此而不知,尚何覺悟之有?其違反慈悲,更不待言。普賢菩薩說:菩薩過失莫甚於嗔心,以前所積功德雖多如森林,嗔火若生,一齊燒盡。我們平日積功累德,好不容易,稍遇不順心的事,一發脾氣,把以前的功德統統燒盡,然後再從頭來,豈不可惜!豈不可怕!
障礙大慈悲心的是嗔恚,持大慈悲戒即可破除嗔恚障,縱然有人無緣無故地來侮辱我,亦應以慈悲心修大慈悲戒,作起來很難,可不是作不到;遇到逆緣應立即覺悟,不覺悟,慈悲心永遠發不起來。經常覺悟,悲心即增長,嗔恚心即漸漸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