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文學家紀曉岚的先母張太夫人,雇了一位燒飯的張嬸。以下是這位張嬸親見親聞所講的事實:
我的家鄉,有一個窮人外出討乞。他走了半天,在傍晚時分,感覺迷了路。但見石徑崎岖,雲陰灰暗,不知所從。只得坐在枯樹下,等待天亮以後再走。忽見一個人從樹林裡出來,後面有三四個隨從,一個個都高大偉岸。討乞人心中害怕,立刻跪下求情。那個人同情的說:
“你莫害怕,我不會害你。我是專管老虎的虎神,現在來為眾虎調配食物。待一會兒,虎吃了人,你收下那人的衣物,足可維持生活。”
虎神講完話,就長嘯一聲,許多老虎便跑來集合聽命。虎神對眾虎所講的話,討乞人當時完全沒有聽懂。後來眾虎散去,只剩下一只虎伏在草叢裡。
一會兒,有個挑擔子的男人過來,這只虎一躍而起,正要向他撲去,卻又立刻轉身回避。那個挑擔人,趕緊跑掉了。
又過了一會兒,走來一個婦女,那只虎便迅速出來,把她吃掉了。虎神從那個婦女剩下的衣服中,取出若干金錢,交給這位討乞人,並對他解釋道:
“虎不吃人,只吃禽獸。它吃的人,是徒具人形而無人性者,大抵人良心尚存,其頭頂上必有靈光。虎見到靈光,絕不施暴。人若天良全滅,他頭上就會靈光盡失,即與禽獸無異。虎才會得而食之。剛才那個挑擔的男人,雖然凶暴無理,但他還能贍養他的寡嫂和孤侄,使他們母子不受饑寒。就是因此一念之善,靈光雖小如彈丸,虎見到了這點靈光,也回避不敢吃他。後來的那個婦人,拋棄其丈夫而與他人私嫁。並虐待後夫前妻之子,經常毒打這孩子,使其體無完膚。更盜後夫之金,給她自己的女兒。所以她頭上靈光全無,虎便吃了她。剛才我從她衣袋裡拿出來的金錢,就是她偷來的。
虎見到了這種徒具人形而無良心的人,絕不會放過他們。你孝養繼母,能把有限的食物,首先奉養繼母,你頭上靈光有一尺多高。所以我才幫助你。不是你跪拜哀求我的結果。你應繼續勉修善業,將來還有後福。”虎神講完話後,又指給了他回家的路。
這位討乞人,走了一天一夜,終於回到家中。當時聽到這件事的人很多,有不少人就變得善良起來。
(事情據紀曉岚《閱微草堂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