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慈誠羅珠堪布
什麼叫因果?因果又叫業因果報,又叫因果報應,是佛教基本原理之一。“因”就是原因,也叫因緣。“果”就是結果,也叫果報。
我們凡做一件事,說一句話,甚至動一個念頭都是種因;隨其善惡的性質和分量都有恰如其分的結果在後面,遲早總要由自已受到的。
概括說,種善因得福果,種惡因得苦果。
因果規律並不是佛陀所規定或制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規律,佛陀只不過把它揭示出來罷了。
印光法師說:“如來成正覺,眾生墮三途,皆不出因果之外。”
可見連諸佛菩薩,尚不能超出因果之外。何況我們凡夫,不管你信與不信都要受因果規律的制約。
現在,絕大多數人,沒有任何敬畏感,天不怕地不怕,不再相信“舉頭三尺有神靈”的說法,倫理道德、傳統文化等等也一並丟失。
為了錢不受任何約束,即使有法律的懲罰,也抱著不會被發現的僥幸心理,以致滿世界充斥著不放心的產品。
農民不敢吃自己種的菜,商家不敢吃自己銷售的食物,廠家不敢用自己生產的商品,這都是敬畏心缺失的表現。
有因就有果,大自然、人的身體、精神等萬事萬物,都在因果當中循環。
相信因果,不是相信釋迦牟尼佛;尊重因果,也並不意味著學佛。相信因果,就是相信自然規律;尊重因果,就是尊重自然規律。
《稻稈經》,是以水稻為例,來講解因果自然規律的佛經。其中有一句話非常重要:“如來出現若不出現,法性常住。”
意思就是,不管釋迦牟尼佛出現也好,不出現也罷,自然規律永遠都是這樣。這充分說明,因果規律是自然規律。
釋迦牟尼佛的出現與否,與自然規律沒有關系。哪怕佛教從地球上徹底消失,因果規律也永遠存在。
釋迦牟尼佛不是因果的創造者,而只是因果的發現者與宣講者。
佛教認為,外在大自然與內在意識的變化,都取決於因和緣。
比如,一個人的生命形態,是由因來決定的。而這個人會成為什麼樣的人,他的性格、脾氣、成長環境、家庭條件,父母的文化程度等各種因素,則是以緣來決定的。
決定著萬事萬物的自然規律,只能是因和緣。任何事物的變化,都與因緣之外的其他事物沒有任何關系。
自然規律是任何人都無法控制,且必須遵循的。你們可以不相信某種宗教觀點,但至少應該相信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