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昌蓮編輯
目前,我國各水域都進入了禁漁期,各級政府水產主管部門,都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和上級要求,對本行政區域禁漁期非法捕撈魚類進行了治理。但是有些地區因受到人力、財力、物力等原因限制,對禁漁期非法捕撈魚類治理不夠徹底。
前幾天,我們去呼蘭河踏查魚類看到,在今年我省的禁漁期內,呼蘭河主要公路橋梁顯要處網具已被清除,但是在遠離公路橋梁處的河道,橫欄河面的漁網不遠就一道,水下暗設的捕魚地龍無數,用蚊窗紗制的捕魚具布滿河面,給魚類設下了天羅地網,不用說大魚就連魚苗也別想逃脫。這是滅絕魚類資源的捕法,不僅在禁漁期絕不許可就是在平時,也是國家《漁業法》堅決禁止和嚴厲打擊的。
尤其人們是來放生魚類的,面對這天羅地網這生可怎麼放?盡管他們放生講救身命也救慧命,放生與殺害各有因果。但是國家《動物保護法》對放生有了明確規定,為了達到自己放生的目的,明明知道眾生放後無法生存、破壞生態、違背自然等還硬放,這也是國家法律不許可的。
這些非法設置的漁網不清除,這生真的是沒法放了!實際,國家法律對魚類保護有明確的規定,各級政府都有水產部門負責管理;按照憲法規定我們都是國家的主人,每一位公民都有提出改進政府工作建議的權利;通過主管部門就可以治理捕撈亂相,運用法律就可以懲治違法行為;為什麼我們就不敢說不敢管,要容忍這種違法行為長期存在?
平時都說放生護生要隨緣,遇到眾生大面積被捕殺就是有緣;通過政府行政手段和法律的強制手段來做,就能解救我們這樣做了不也是隨緣嗎?而且這不僅是放生護生,還是更大的放生護生,可以解救一個縣、一個市、一個省乃至全國的眾生!所以,我們主張在堅持放生護生的同時,利用政府的行政手段和法律的強制手段,治理非法捕殺魚類的行為。
我們在實施過程中的具體做法:一是進行魚類保護情況的實際調查。我縣的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會員,對全縣的主要河流進行踏查,深入了解各條河流魚類保護情況,相關部門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寫出非法捕殺魚類的現狀和相關法律規定,附上現場實況視頻事理具在,提出治理措施和改進工作建議的調查報告。
二是向主管部門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與建議。我縣的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負責人,多數都是懂政策懂法律,善於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組織者,向主管部門提出的意見建議,符合實際符合國家政策法律切實可行,令主管部門耳目一新。將建議轉到主管部門後,各級領導都非常重視付諸實施。
三是幫助主管部門解決人力不足問題。我縣水域面積廣大情況復雜,只靠主管部門實施全方位管理,確實很難也是無法做到的,我們主動幫助解決人力不足問題,派遣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會員,擔任野生動物保護信息員,支持、協助、配合管理和治理等。
當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會員,將《關於治理禁漁期非法捕撈魚類的建議》轉到縣水產局之後,局領導對此項建議非常重視,親自部署網具清繳工作,連日來經過精心籌備,清除呼蘭河非法網具大行動,於今天上午九時從呼蘭河大壩啟動。縣水產局局長親自帶隊,主管副局長和漁政股負責人,以及公安機關、新聞媒體和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人員,身穿救生衣乘快艇從呼蘭河大壩出發,沿河道東行幾十裡,根除呼蘭河此段非法布設的攔河網具和水下暗設的地龍。
在清除網具時看到,這些在禁漁期非法布設的漁網,大量捕捉了呼蘭河野生鲶魚、鲫魚、白魚等。使用的網具嚴重違背漁業法的標准,對繁衍成魚和魚苗屬滅絕行的殺害。我們在清除近百張非法網具時,謹慎的救下被網捕的魚類放歸自然,使它們獲得重生。
在清除網具時了解到,那些捕魚者根本不懂法,不知禁漁期亂捕亂抓是違法犯罪。他們竟然在禁漁期,私設100多米長的攔河網,乘自制橡皮船布掛網和地龍布等,有的竟違背法律規定用電擊捕魚、爆破捕魚、毒藥捕魚等。執法人員依法收繳了網具,令其去縣水產局接受處罰。在清網時,從河中拉出的各類網具太多了,我們盡量把那些清除的攔河網、大小地龍、大小掛網等網具,集中到呼蘭河大壩上,將那些網具曬干後用火燒毀。
此次清除非法漁網大行動當天,清除水面攔河網11道,水下捕魚地龍40余件,百米拉網一張,各類非法網具近百張(件)。處罰亂捕亂撈魚類人員7人,當場收繳非法網具五張,電擊捕魚工具一套 ,捕魚橡皮船一艘,解救放生了大量魚類;
首戰告捷戰果輝煌!若不是依靠政府執法部門,通過政府的行政手段,及法律的強制手段放生護生,怎會有這樣的威力和戰果?同時,還在電視發布禁逾期公告,發表領導講話;播放實地清理非法網具紀實,處罰非法捕魚者實況,收繳出售違法網具、捕具、毒藥;發宣傳單講解相關法律,在河流顯要處掛“嚴禁亂捕魚類、違者嚴懲不貸!”
宣傳標語等;非法捕殺魚類者受到了震懾,一貫以捕魚為業者也有所收斂不敢亂捕了;還建立了野生動物保護信息網絡,發現亂捕亂抓立即懲治;逐步走向打防結合標本兼治,力爭改變亂捕亂抓魚類無人問津的局面。
這是放了多少生救了多少命,僅靠放生護生怎能達到這樣的力度!所以,在堅持放生護生的同時,要善於通過政府的行政手段,及法律的強制手段放生護生。盡管利用這種方式保護魚類的力度大、范圍廣、救量多,但是絕不可以此方式取代愛心人士的放生護生,我們遇到動物將被殺害一定要救,不僅救它們的身命還要救它們的慧命;只是通過此種方式為魚類生存掃除重重障礙,為魚類眾生提供一個安全生存、快樂生活、繁衍生息的良好環境;把法律的放生護生與愛心的放生護生,有機的結合起來互相促進。
我們通過這種方式,有力懲治了各種非法捕撈魚類行為,震懾了非法捕撈者的囂張氣焰;清除了此段河道非法漁具,有力保護了我縣魚類資源;拉開了全縣各流域治理的序幕,帶動了全縣各條河流非法漁具的清理;促進了亂捕亂抓魚類局面的改變,將使全縣的野生魚類得到依法保護!
但是,在保護魚類眾生的問題上,只是我縣自己治理非法捕殺魚類,下游市縣河流還是天羅地網密布,放生和保護魚類還是不究竟的,魚類眾生到了下游市縣河段還是要被捕殺。
若各地放生護生團都借鑒我們的做法,各地都有我們這樣的組織,全國愛心人士放生團體都行動起來;在堅持通常的放生護生的同時,通過政府的行政手段和法律的強制手段保護魚類,各湖海、江河、泡澤都得到治理,放生護生的力度可就太大了,我國的野生魚類不知有多少免遭捕殺,這真是功德無量!